1.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2.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1.不可以在离职证明上写辞退,这是属于违法行为。
2.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内容不包括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或涉及劳动者能力、品行等情况的描述。
3.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4.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规范协商解除的程序,完善解除协议;
2、规范劳动者签章,原则上禁止解除协议代签及补偿金代领,对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公司面签的员工,实行公司派员面签或统一制定授权委托书等方法予以规避;
3、协商解除协议中明确双方属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应明确谁首先提出解除协议;
4、解除协议中明确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时间、赔偿数目、数额、离职交接、生效时间、真实意思表示等内容;
5、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及竞业限制的劳动者,应在协商解除协议中明确规定其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应履行的相关义务;
6、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并保留已经支付的相关凭证。
1.事后补签劳动合同,如果已经超过了一个月的,则职工能继续主张双倍工资。在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合同的这段期间内,职工可以向公司主张每月的双倍工资。
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1.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3.但30天未满,劳动者不得擅自离职,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合同,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30天是给予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接替工作的期限,30天未满,用人单位可以办理解除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劳动者应了解单位基本情况;
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
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应标注清楚;
关于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的约定;
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劳务工和劳务派遣工的区别为:
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管理,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其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公司。而劳务工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属于用人单位。
如果企业擅自变更职工的工作岗位,一般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需要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