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不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且必须自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订立;如果超过一个月,或者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不合法。
1.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任职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是因公出差或者是在上下班途中,企业需要赔偿。如果是因为私人原因外出发生车祸,企业一般不需要赔偿。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企业不给员工买社保的赔偿如下:
1、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2、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3、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4、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5、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企业职工的退休金是根据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等养老金的总和来算的。
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则=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等。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
3、用人单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公司利用末位淘汰制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
1.如果劳动者被公司以末位淘汰制为理由解雇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出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让公司支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6岁以下算童工。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1.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
(2)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
2.在分配上对于无劳动能够有无生活来源主要靠死者抚养的人应该适当多分,法律也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比例。
3.对于因公死亡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