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全日制劳动合同工作时间是每日八小时以内、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在此基础上每周应当至少保证劳动者休息一日。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可以酌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
二、《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根据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给1个月,其中第(二)种情形最多给12个月。
1. 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理由提出离职;
2. 要求单位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3. 要求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金额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一、按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如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二、进行工作、业务交接。
三、清理关系。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提前解约也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
1、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2、工作、业务的交接。
3、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4、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5、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通常情况下,在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了,此时双方就再无任何关系,但是单位必须在这个是结清劳动者的社保、工资等。否则的话,劳动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为了保障人民的健康安全和国家资财不受损失;为了完成国家紧急任务和必要的生产任务,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加点。
2、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经营需要,在与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3、劳动法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劳动时间: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