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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9人看过2024-01-25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按用人单位要求履行义务,违反劳动者的基本职业道德要求,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 170人看过2024-01-24
    一般情况下,合同纠纷有4种解决方法:
    1、协商解决。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问题;
    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让有关部门帮助调解来处理合同纠纷;
    3、仲裁。通过仲裁让仲裁机构帮忙解决;
    4、诉讼。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纠纷的方法来解决合同纠纷。
  • 143人看过2024-01-24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劳动者可以请求单位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2倍赔偿金,按照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赔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要遵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如没有,也是违法。
  • 100人看过2024-01-24

    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分公司没有依法登记,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有用工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是总公司,而非分公司。

    即,判断分公司是否有用工权,主要看其是否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而只有用工权,才可以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 100人看过2024-01-24

    辞退员工的工资正常发放就可以。如在正常时间没有支付的,劳动者可以举报当地的劳动检察部门进行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这类违法劳动用人单位的主管人员进行行政处罚,追讨这类辞退员工的工资。

  • 100人看过2024-01-24
    劳务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首先由合同当事人自行协商;

    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第三方组织或者个人调解;

    3、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则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 100人看过2024-01-24
    劳动合同终止后存在违约情形是能主张违约责任的。违约责任包括有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100人看过2024-01-24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与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大致相同。

    (1)法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不与另一方当事人协商,也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就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合同。

    (2)约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有必要时,与另一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与法定解除不同的是,约定解除不能由一方自主决定,而必须是双方的行为,其解除的条件不一定是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出现,只要当事人双方在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可以了。

  • 133人看过2024-01-24
    (一)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不存在任何附带条件。确定是因生产或工作的需要,可以续订合同,但必须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强迫另一方续订合同。否则,所续订的合同是无效的,续订行为本身也是违法的;
    (二)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即不办理续订合同手续,也不终止合同,继续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种情况的出现,往往是源于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往往会给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带来损害,因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三)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续订手续时不合法或不完备。比如,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协商,不经劳动者签字,而是由他人代为办理。通过这种方式续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对企业会祸害无穷。劳动者一方一旦不承认续订合同的有效性,或采取不辞而别的行为,企业的损失无从追究。
  • 141人看过2024-01-24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第十九条规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期限,或者按照非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要求约定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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