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
1、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
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3、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兼职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
根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而兼职是指劳动者在本职工作以外,还存在其他的工作职务,这种职务也被称作为第二职业或者副业。非全日制工可以在一个单位进行工作,也可以同时在几个单位工作,而兼职必须是要有一个固定单位,在这个单位内,劳动者必须按照固定的时间去上班,然后在工作之余,劳动者就可以找其他事情做,在工作之余做的事情,就属于兼职,如果用工作时间去用人单位进行工作的,就属于非全日制用工。
1、兼职人员和兼职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使用范围。
2、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
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
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企业要给兼职员工交社保吗
情形一:
1、如果用人单位聘用兼职员工,双方是劳务关系,那么就不需要缴纳社保;
情形二:
2、如果用人单位聘用兼职员工,双方是劳动关系,那么需要根据不同劳动关系的类型来具体区分。
用工分类:
现在一般兼职员工的情形主要有:非全日制员工、被劳务派遣员工、特殊劳动关系员工等。
(1)非全日制员工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缴纳的只有工伤保险。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也就是说,如果用工单位没有为非全日制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的,仍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劳务派遣员工
被派遣的员工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劳务派遣单位需要给被派遣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社保相关手续。
如果被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3)特殊劳动关系员工
如果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在劳动关系认定上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则不需要为此类员工缴纳社保。
法律规定,试用期内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限于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公司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公司违背真实意愿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如果营业执照上面没有着注册资本的表明,那么是有着两种情况的。第一种情况:这个营业执照是一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是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因此无注册资金。因为有些营业执照的经营者;第二种情况:是该单位的经营者不是法人,而是自然人。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
一、注册个体工商户需要注册资本吗?
1、不需要,个体户不是公司法人,不需注册资金,是个人承担无限责任
2、部分地区对个体户征税按定额税方式。定额税就是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一种方式。通常税务部门会按你的经营面积、地段、设备等核定一个营业额,每月固定缴税。经营不足定额的也要按定额缴税(可以申请重新核定),开具发票金额超过起征点或定额的,还需要补缴这部分税款。
二、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办理费用:23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办理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资料:(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108元
办理地点: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
4、刻章: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参考300元
办理地点:
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
5、办理国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印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办理地点:当地国税局
6、办理地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
办理地点:当地地税局
7、设立基本户(主要用于和公司转账用)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方便自己的就近银行
办理费用:一般都不收费
需要看是因为什么原因被辞退的。
1、试用期内,如果员工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