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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6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对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决定处理;对构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 100人看过2024-01-06

      公司违法了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对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决定处理;对构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 100人看过2024-01-06

    公司内部员工违法如果是职务行为,民事责任由单位负责;刑事责任本人负责。如果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向员工追偿。

    还要看该员工在公司的地位了,如果他是某主管或直接负责人等,而他的行为可能是公司意志的体现,那可能构成单位犯罪,那单位肯定也要被判处罚金的,不过听你所说的,应该不算,单位应该不用负刑事负责,但是如果因为员工履行公务时侵权,导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那么单位要承担特殊的侵权责任,但这属于民事责任,单位替代责任,说白了就是单位替员工赔偿。

  • 100人看过2024-01-06
    企业不能对员工实行罚款。对财产的处罚只能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目前的法律未赋予企业该项权利。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无权在规章制度中设定罚款条款。
  • 120人看过2024-01-06

      可以罚款处理。

      企业对自己雇用的员工进行罚款,是特定的经济实体,对特定的人实施的经济处罚行为。

      基本特征

      企业罚款的基本特征是:

      (1)企业员工违反了本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并按该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应当受到经济处罚。

      (2)对员工的罚款并不以员工是否给企业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为必要条件。罚款只具有惩罚性而不具有对经济损失的赔偿性。

  • 100人看过2024-01-06

      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可以调整岗位,但是不能辞退劳动者。

      因为工伤员工本身的特殊性,《劳动法》对其权益有着特别的保护规定。对于一至六级工伤员工,用人单位应保留劳动关系,除非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五至六级工伤员工严重违纪除外)。而对于七至十级工伤员工,用人单位只有在以下四种情形才能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不续签;

      2、工伤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工伤员工存在严重违纪的情形;

      4、用人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关闭、撤销或注销等情形的。

      除此四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以其他理由与工伤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对于上述问题中的八级工伤员工长期休病假不来上班,因为该员工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如果员工确实存在伤病,在员工主观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合同。

  • 100人看过2024-01-06

    不是违法的行为,是违反公司的制度的处罚。

    关于企业对因内部承包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可否扣发工资问题。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的劳动合同、承包合同的约定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损失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100人看过2024-01-06
    劳动者在身体患病无法从事工作时,可以向用人单位提供相关医学证明申请病假,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 100人看过2024-01-06

      末位淘汰并不是《劳动合同法》上的一个概念,而是一种从国外引入的企业管理方式。通常所谓的末位淘汰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其企业战略和具体目标,结合各个职位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得分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实际上,末位淘汰就是用人单位自己制定一个考核标准,然后对员工进行考核,经过考核将排名相对靠后的员工予以淘汰、辞退的一种绩效考核制度。

      末位淘汰有其合法性

      有人认为末位淘汰属于违法范畴,本身就应该被淘汰。丁换生表示,不能将末位淘汰全盘否定。通常,末位淘汰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调整工作岗位、合同到期不续签两种形式。

      如果用人单位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通常需要举证调整员工工作岗位的合理性,一般以员工是否胜任工作为标准。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话,则属于合法范畴。

      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双方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为原则,任何一方均有不与对方签订或者续签劳动合同的权利。因此,在这种情形下,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除了某些法定顺延情形以及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一般也不会被法律所否定,属于一种合法状态。

  • 640人看过2024-01-06

      员工手册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则具有法律效力。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这条规定确定了员工手册的制定或修改有效,确定了三条原则:

      第一,需要通过民主程序制定;

      第二,是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

      第三,是已向劳动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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