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激活期限有多久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就两者的关系来看,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法除了包括劳动合同法以外,还包括劳动就业法、劳动条件法、劳动保护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监察法等等。就两者的关系来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属于普通法和特别法的关系。所谓普通法,是指在一般范围内适用的法律,其效力具有普遍性;特别法,是指在特定范围内适用的法律,其效力仅仅及于特定身份的人或者事。
其实,要不是在试用期间,那么加班费是按照下面标准计算的:
1、平时加班,单位应该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作作为报酬;
2、休息日加班,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作为报酬;
3、年休假加班:须经职工本人同意,如加班应该按照职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按照正式劳动者的加班费计算标准,其实在试用期间加班的也是按照这个标准计算。因为在试用期间,虽然劳动者还不算是公司的正式员工,但是在劳动法上,从用人单位开始启用劳动者之日起双方即使还没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所以在试用期间安排加班了的,那么也是要按规定计算加班费。
不过,跟正式员工的加班费计算不同的,是试用期间的工资。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要计算试用期间的加班工资的,就按照这两个规定来。
计算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计算二倍工资截至时间至满一年的前一日。
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月工资未明确各构成项目的,由用人单位对工资构成项目进行举证,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或证据不足的,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规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一般来说,下列证据可以单独或者结合其他证据证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1、劳动者与新单位签证的劳动合同:
2、新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据;
3、新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据;
4、新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工资的工资条、银行存折方面的证据;
5、劳动者以新单位员工的名义签订的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合作合同等业务方面的证据(此方面的证据有原始证据最佳,如果没有,应该通过电话公证、现场公证等方式进行证据保全);
6、劳动者在新单位的名片;
7、新单位对劳动者在新单位网站、宣传册、广告等载体上的记载;
8、劳动者自己开办的个体工商户、公司的营业执照的证据、劳动在公司中担任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方面的证据;
9、其他证人证言,录音等能佐证劳动者从事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事实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