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单方面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表明公司和员工权利双方都具有单方解除权、变更权,所以公司具有单方调整岗位的权利是肯定的,但公司单方面调岗需要注意合法合理性。
公司单方面调岗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1、公司为增加企业竞争力调整经营范围和生产模式需要对某些内设部门和岗位进行合理的调整,因而需要对相应的劳动者岗位进行调整等,这些情况下的调岗应当可以认定是基于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进行的;
2、根据不同岗位的薪酬标准,劳动报酬必然会有差别,如果要求公司向被调岗的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只能多于调岗前或者与调岗前完全一致,有失偏颇。因此劳动者被调岗后的工资水平可以略低于原岗位工资水平,但幅度不能过大;
3、调岗不能具有侮辱性或惩罚性,该规定的宗旨是在于防止公司通过调岗调薪对不服从管理或者与公司发生纠纷的劳动者进行羞辱、处罚,或者以此手段迫使劳动者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逃避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责任,达到变相裁员的目的;
4、无其他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公司与员工经协商后进行调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公司经与员工协商一直后,也是可以进行调岗的。
三、公司恰当运用法律规定,履行必要程序对劳动者进行调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是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但如能恰当运用,履行必要程序,公司也能合法合理地调岗调薪。在这种情况调岗调薪,为了便于公司证明其调岗合理性,律师建议公司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有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企业按合理的程序进行调岗调薪,在应对员工提起的仲裁或诉讼时,就可以举证证明其调岗调薪合理性。
法律条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和第二项,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劳动者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是不可以随便降薪资的。订立和更改劳动合同,要遵循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能违反规定。所以,没有经过协商的情况下,该公司单方就对工资进行降低的行为违反了变更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也违反了合同的约定。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经过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才可以变更。否则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员工违反公司制度与规定的,可以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调岗调薪的基本法律依据来源于《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协商一致又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调岗调薪;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调岗调薪;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调岗调薪。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用人单位欲对劳动者进行合法地调岗调薪,一是应与劳动者协商,二是应有充分的合理性。
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若劳动者未同意的,用人单位调岗降薪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已经同意调岗降薪的,再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公司无权单方面调你的岗位,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你可以不去新岗位,你若离职,要跟你协商达到一致,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
3、公司有权利对对员工工作岗位进行变动,但由于我国《劳动法》强调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公司在变动员工工作岗位时首先要受到与员工所签的劳动合同的约束。
4、如果合同没有规定企业可以随意掉岗,企业可以随时调动。如果没有规定,企业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调动岗位。不能,应该双方协商一致才行,当然,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的除外。
1、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和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等内容,工作时间主要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的时间,包括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等;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
(4)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劳动成果的返还和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后应当享有的权利,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
(5)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强制保险的方法,以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劳动者参加的社会保险;
(6)劳动纪律。包括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法定终止条件或当事人约定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行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2、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职业技能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进行调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用人单位法定调岗情形。单位可以调岗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1款以及第2款。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调岗,或者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岗。这两种情形调岗并不需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