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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5人看过2024-01-08

    入职办理流程是:

    1、入职前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签订劳动合同;

    3、安排劳动者到岗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 106人看过2024-01-08
    试用期企业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订立试用期的期限,同时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水平订立试用期的工资水平。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100人看过2024-01-08

    私自挪用公司公款的,数额达到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用于营利活动的,就构成挪用资金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100人看过2024-01-08
    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

  • 102人看过2024-01-08
    我国法律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做了规定,即必须是书面的,但是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没有做要求,因此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可以是口头通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100人看过2024-01-08
    只要发现员工挪用公款就可以起诉他不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构成犯罪的,应当向警方报警,通过司法机关对资金进行追缴。公司员工挪用公款可能构成的罪名为挪用资金罪。
  • 100人看过2024-01-08

    公司名称变更了对于注册的商标有影响,应办理商标变更登记。
    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商标局核准的,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 102人看过2024-01-08
    没签劳动合同就是按双倍工资来支付的
  • 104人看过2024-01-08

    用工单位无故开除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双倍赔偿。合法的赔偿标准为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满半年按一个月补偿;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违法按这个标准赔双倍。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100人看过2024-01-08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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