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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人看过2024-01-12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单方面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要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59人看过2024-01-12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3、因此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360人看过2024-01-12

    1.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2.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3.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164人看过2024-01-12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127人看过2024-01-12

    劳动者工伤,若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若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228人看过2024-01-12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司法实践中,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屡见不鲜,比如交通事故、操作失误等,劳动者虽然受到工伤,但可能同时也造成了用人单位的车辆损坏或其他财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劳动合同中有约定或单位规章制度中有规定,但劳动者实际应如何承担赔偿责任,应当考虑劳动者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程度。

    因为用人单位作为经营者,其获取收益的同时,本身也应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而劳动者的过错所造成的财产损失也属于经营风险的一部分,因此,因劳动者过错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较为合理,而不应由劳动者单独承担。

    在确定劳动者应当承担具体的赔偿责任后,如劳动者有能力一次性支付用人的损失,可以一次性赔偿;如没有赔偿能力,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应得的公司予以扣除,但需符合标准:

    按月扣除适用的前提是劳动关系继续存续,如确定劳动者赔偿责任后,双方劳动关系已经终止或解除,在目前劳动者流动性比较频繁的背景下,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离职时应得的全部工资及补偿金中扣除劳动者应赔偿的金额。对于不足部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享有债权,劳动者还应以其所有的其他财产继续赔偿损失的差额部分。

  • 122人看过2024-01-12
    可以。

    员工造成公司损失,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赔偿损失,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根据法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122人看过2024-01-12

    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因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导致劳动者受伤后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的相关费,因此,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

  • 112人看过2024-01-12

    一个月内签订。

    1.《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132人看过2024-01-12

    1、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还应该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2、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无法胜任工资为由与劳动者解除,需要先给劳动者调整岗位或进行培训,调整岗位或培训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的,才可以提出解除。

    3、用人单位直接以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标准为2倍的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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