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合同只认业委会或者业主的大会的公章,盖章生效。因为他们是一个组织,而不是单个个人。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可以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缔约费用,即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费用;
2、履行费用,包括为准备履行所支出的费用和实际履行所支出的费用;
3、合理的间接损失,如由于胁迫订立的合同从而丧失了与他人订立有效合同的机会而产生的损失。
4、人身损害赔偿,若受殴打等暴力胁迫,导致人身伤害的,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等。
5、如果因此遭受名誉损害,甚至精神损害的,同样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不一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如果对方没有盖章并且签字的不是该主体的授权签约人或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有权代理的人,该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需要经上述人的追认才行。
其次,企业法人在代表所在企业对外签署合同时需要获得企业的授权和认可,在书面上表示出来这就是企业证章。如果不盖章,就只能认为是自然人个人的行为。您的合同可能不能代表企业行为。合同本身可能是无效的。最后,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合同没有盖章,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对方认可就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对方不予认可就没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您们双方之间的合同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确定无效。
单位自己刻的合同专用章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个单位或者公司,均有权利对自己公司业务范围内所使用的合同专用章进行刻制,并且没有强制备案的法律规定。只要是单位或公司自己的行为,就没有任何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章一般代表合同的效力,而法人章可以认定为法人的签名,法人的签名也是代表合同效力的一种形式,一份合同当中既有合同章,又有法人章,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此份合同有法律效力。
单位刻的合同章效力是比不上单位的公章,因此对方能够在合同上面盖公章的话,最好是要求对方在合同上面盖公章的。对于单位刻的合同章效力或是单位盖章合同生效的法律条件等等。
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主体合法,内容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均有法律效力。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1、不一定,合同当中,只要双方签字了一般都是属于合同的成立了。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履行在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可以提醒对方履行,期限届满时若未履行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的,叫做“预期违约”或“先期违约”。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所谓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一、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一般来说,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除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许或事后承认才能生效。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也必须要求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从主体资格上讲,是有瑕疵的,因为当事人缺乏完全的缔约能力、代签合同的资格和处分能力。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合同受有关法律效果上的利益时,无论是丧失权利或负担义务,纵使其在经济上获得巨大利益,亦不属于能获得法律上的利益。德国、瑞士、奥地利民法采用此种标准。以前的司法实践在处理此类合同时,基本上是认定为无效合同。此类合同应当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三、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四、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