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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5人看过2024-01-29
    1、向承运人支付运输费用。
    2、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货物交给承运人。
    托运的货物必须与货物运单记载的品名、重量和体积相符。计划运输货物,托运人还必须提出装运计划。
    3、按规定对托运物包装。
    对于要包装的货物,有统一标准的,要按统一标准包装;没有统一标准的,要按货物的性质,在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须附有必要的包装储运指示标志。
    4、对于需要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当投保。
    5、对于危险和需要特别照料的货物,托运人要履行特别义务。
  • 158人看过2024-01-29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办案机构,寻求司法解决。

  • 135人看过2024-01-29
    1、房屋托管租赁合同是委托合同。
    2、房屋托管租赁合同是将房屋的租赁事项托管给他人,他人负责将房屋租赁出去的合同,因此,房屋托管租赁合同是属于委托合同。该合同中委托人将租赁房屋的事项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的相关情况。
  • 128人看过2024-01-29
    虽然说关于临时用工的合同与正式的用工合同相比内容有一定的相似重叠,但是在双方的义务、用工的期限和法律争议的解决办法上由于性质的不同,内容还是有所差异的。所以公司在在草拟临时用工合同时,一定全面考虑各项问题,并结合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共同完成。
  • 131人看过2024-01-29

    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权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由该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债权转让还是债务转让,合同的管辖权协议对合同受让人在原则上都是有效的,但排除两种例外。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排除原协议管辖的适用时,必须要取得原合同相对人的同意。

  • 393人看过2024-01-29

    签了贷款中介协议不想贷款的话要先按照签的合同上的规定处理。如果对方不愿意按合同处理,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131人看过2024-01-29

    1、非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需要法人组织的授权。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 173人看过2024-01-29
    一.保管人的主要权利有:
    1、根据合同的约定收取保管费用或报酬。保管合同约定为有偿合同的,保管人有权要求寄存人支付费用和报酬;保管合同为无偿合同的,不得收取报酬,同时也相应减轻了保管人的责任,即保管人不承担标的物灭失的风险。
    2、可以要求寄存人对保管物进行包装并提供有关该物品的相关资料;有权验收保管物,发现不符合保管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有权拒绝接受。
    3、有权要求寄存人按合同约定及时提货。
    4、对保管物品有留置权。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是指在民法典律关系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有权扣留因合同关系占有的对方当事人的物品。在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到期未支付保管费用和报酬的,保管人有权扣留保管物,并限定寄存人在一定时间内支付费用和报酬。
    二.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有:
    1、按约定给付保管凭证。保管凭证既是合同成立的一种证据,又是保管物验收凭证。在口头合同中,保管凭证相当于保管合同。如果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则以交易习惯为准。
    2、妥善保管物品。这是保管人最主要的义务,保管人应从以下几方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是保管人对保管物的保管应当以与处理自己的事务同样的注意程度保管保管物。二是除另有约定外,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让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三是保管人应亲自进行保管,除双方另有约定或另有习惯,或者保管人因特殊事由(如患病)不能亲自履行保管行为外,不能将保管物转托给第三人保管。四是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场所和方法保管保管物,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3、危险通知义务。危险通知是指在寄存的保管物因第三人或自然原因可能有失去的危险时,保管人应通知寄存人。在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抵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
    4、返还保管物的义务。在保管合同期限届满或终止时,保管人应及时返还保管物。保管人返还的应为原物,原物有孳息的,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一并归还寄存人。保管货币或其他可替代物的,可以按约定返还相同种类、数量或质量的货币或物品。
  • 131人看过2024-01-29

    常见的借款合同纠纷有哪些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现实生活中,常见的借款合同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利息约定不明;

    2、还款期限不明;

    3、没有借据。

    4、主体不合法,如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 131人看过2024-01-29
    解除合同后是否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分别不同情况: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一般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一方当事人因他方根本违约或者经催告仍不履行义务而解除合同的,如果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如果溯及既往,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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