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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6人看过2024-01-29
    1、格式条款为单方面提供,一般合同书为双方协议签订。
    2、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在我国有的学者称之为标准合同,有的则称之为附从合同者或定式合同,
    3、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
  • 141人看过2024-01-29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受要约人判断要约是否有效的标准是:

    1、要约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2、要约应当到达受要约人;

    3、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确定;

    4、要约应当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128人看过2024-01-29
    1、仓储物风险承担随仓单而移转
    风险自交付时转移,尽管仓单的交付不是货物的直接交付,但具有了法律上交付的意义,所有权的转移得到了实现,风险的转移也随之完成。
    2、仓单仅具有单纯的物权效力
    仓单毕竟只是低层次的有价证券,它远不及于票据,仓单的交付只对于那些由仓单而发生的权利以及对于仓储物上的权利而具有物权转移的效力,而不涉及其他方面的权利关系,比如票据上的对前手背书人的追索权。
    3、仓单具有物权的排他性
    在同一仓储物上,不能存在两份或多份内容相同的仓单。这是一物一权主义所决定的,即使在混藏仓储合同的情况下,也只能理解为各仓单持有人为共同所有人。如果出现两份或多份仓单请求给付,则应当以最先签发的仓单为准。
    4、仓储物的非所有人取得的仓单仍然具有物权效力
    除盗窃、抢夺、拾得遗失物等违背所有权人本意占有他人之物外,只要是基于合法的占有而将物储存、保管于保管人,则据此取得的仓单同样具有物权效力,即在仓单交付时,被背书人基于仓储物已经交付储存与保管的事实,相信背书人即为仓储物的所有人,则在此情形下,被背书人取得仓储物的所有权。
  • 136人看过2024-01-29

    仓储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货物的品名或品类;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4.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5.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6.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

    7.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账号、时间;

    8.责任划分和违约处理;

    9.合同的有效期限;

    10.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 131人看过2024-01-29
    1、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在有履行期限的仓储合同中,未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提取仓储物,造成仓管人压库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对此,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取仓储物;逾期仍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提存仓储物。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对其迟延受领的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除继续受领仓储物外,还要支付超期受领的仓储报酬和支付保管人为仓储保管仓储物所开支的必要的费用。在没有履行期限的仓储合同中,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不存在此项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
    2、存货人在交付仓储物时,未依合同提交验收资料的行为是违约行为;由于存货人没有交付有关的验收资料,保管人无法对仓储物继续验收入库的,保管人可以要求存货人补交验收资料;如果存货人不能补交验收资料的,保管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存货人承担违约责任。存货人对其未提供验收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而造成的验收差错和保管人的其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仓储合同的仓储物是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的,存货人在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交付保管人时,没有履行事先告知的义务,没有履行提供有关资料的义务,没有履行采取防范措施的义务的行为均是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仓储物的损毁、灭失等损失,由存货人承担责任;如果由此给保管人造成损失的,存货人要承担赔偿责任。货物有瑕疵或者按照货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仓管措施,存货人因过错而未告知,给保管人造成损失的,存货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4、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未依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方式履行支付仓储费和偿付必要费用的义务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存货人除了继续偿付仓储费和有关必要费用外,还要承担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 135人看过2024-01-29
    1、向承运人支付运输费用。
    2、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货物交给承运人。
    托运的货物必须与货物运单记载的品名、重量和体积相符。计划运输货物,托运人还必须提出装运计划。
    3、按规定对托运物包装。
    对于要包装的货物,有统一标准的,要按统一标准包装;没有统一标准的,要按货物的性质,在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须附有必要的包装储运指示标志。
    4、对于需要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当投保。
    5、对于危险和需要特别照料的货物,托运人要履行特别义务。
  • 158人看过2024-01-29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办案机构,寻求司法解决。

  • 135人看过2024-01-29
    1、房屋托管租赁合同是委托合同。
    2、房屋托管租赁合同是将房屋的租赁事项托管给他人,他人负责将房屋租赁出去的合同,因此,房屋托管租赁合同是属于委托合同。该合同中委托人将租赁房屋的事项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的相关情况。
  • 128人看过2024-01-29
    虽然说关于临时用工的合同与正式的用工合同相比内容有一定的相似重叠,但是在双方的义务、用工的期限和法律争议的解决办法上由于性质的不同,内容还是有所差异的。所以公司在在草拟临时用工合同时,一定全面考虑各项问题,并结合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共同完成。
  • 131人看过2024-01-29

    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权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由该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债权转让还是债务转让,合同的管辖权协议对合同受让人在原则上都是有效的,但排除两种例外。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排除原协议管辖的适用时,必须要取得原合同相对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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