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条件是指免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因和理由,包括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合同责任的免责事由既包括法定的责任事由,如不可抗力,也包括约定的责任事由,如免责条款。
1.依据过错责任大小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
免责条款与过错责任关系密切,当事人过错越大,免责的可能性就越小。一是在当事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况下不得免责,这一点在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中都有规定。二是在一般过失情况下免责条款的效力。责任是否免除取决于权利人的意思:权利人主张责任的实现,法律坚决支持;权利人同意免除责任,法律也予以尊重,除非该同意是不真实的。
2.依据风险分配理论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
免责条款产生的基础是合同风险,尤其在现代社会中,社会生产日益集中,科技高度发达,合同风险也随之增大。因此,由合同双方通过免责条款来对合同风险进行分配是必不可少的。这种免责条款只要不违背法律强制性条款的规定,法律都承认其效力。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达成免责条款,就风险进行分配,只要双方出于自愿,这些免责条款就是有效的。
3.依据当事人的身份及地位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
首先,免责条款是随着格式合同的大量出现而暴露出问题的,如果免责条款的提供者是具有雄厚实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那么,相对人接受免责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程度就较低,对免责条款的认定就应从严。但不管怎么说,免责条款提供者的地位仍是判断免责条款效力的重要因素。
4.依据违约程度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
免责与违约紧密相联,只有违约,才有责任的承担问题,免责条款才能发挥作用。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免除责任,但不能约定排除违约,因为违约是法定的,是否构成违约要依据法律来确定。但同时,违约责任也不是全部都可以免除的。这要看违约的程度,也即违约是否构成了根本性违约。
5.依据免责条款公平合理性条件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
这里所说的公平合理是指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免责条款的情况下,是否公平合理。认定是否公平合理,应从两方面考虑:一方而,意思表示是否真实,这就是说要考虑双方交易地位的强弱、相对人是否有机会与其他人订立不附加此类条款的合同、相对人是否是在受到诱使的情况下同意接受该条款、相对方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条款的存在和范围等。另一方面,条款是否对一方显失公平。这就足要考虑条款所排除的责任性质和范围、条款制定人的经济实力以及履约的可能性、相对人承担责任的能力及是否投保等。
6.依据标的物的性质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
在以标的物的性质作为判断标准时,影响判断结果的主要因素有两个方面:一是意思标的物是否为日常生活必需品或必要服务;二是标的物是否具有可替代性。如果相对人自愿购买该标的物,则其自愿接受免责条款的小实作常明显,对该免责条款有效性的认定也可以从宽进行。
7.依据是否限制合同相对人的权利来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
根据契约正义的要求,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应当是对等的。如果合同使用人规定了限制相对人权利,尤其是履行抗辩权和要求赔偿权利的条款,则属于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对于此种条款,应当规范其效力。
可以并存。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1、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单位在维持、提高待遇的情况下续签,而劳动者仍不同意续签的。
2、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
签订劳务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
劳务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劳务合同是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因此劳务合同的签订就更加自由。只要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就可以生效成立。劳务合同主要包括了以下内容:
1、合同当事人。劳务合同的当事人就是用人单位和提供劳务的劳动者。
2、合同价款。劳务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务报酬。
3、合同权利义务。在这一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金等等内容。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当事人可以交换土地,双方制定的合同依法成立就有效,但是应当向发包方备案。
买卖合同可以是口头合同。
合同的订立时合同当事人合意的意思表示。法律规定合同订立方式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三种。所以买卖合同可以是口头合同。
所谓合同的格式条款,又称标准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合同预先拟定好,并在订立合同时没有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因为格式条款没有与对方进行协商,所以这些条款常常会损害另一方的权益,为了公平和保护弱者的,法律对格式条款加以了限制:
1、要求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于格式条款要有提示与说明的义务;
2、格式条款可能存在无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