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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5人看过2024-01-14
    可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为一年。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 132人看过2024-01-14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355人看过2024-01-14

    过了期限就不受法律保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124人看过2024-01-14
    可撤销合同一般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于双方都是有效的。但是一经撤销,合同自始无效。
  • 140人看过2024-01-14

    以下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即双方当事人]均享有撤销请求权。

    (1)重大误解: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重大误解构成要件:

    ①合同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主要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

    ②合同双方均无主观上的故意;

    ③合同一方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

    ④误解必须是重大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即双方当事人]均享有撤销请求权。

    (1)合同的显示公平: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自身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等情形,在与对方签订合同中设定明显对自己一方有利的条款,致使双方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和可观利益严重失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

    (2)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设定了某些看似对一方明显不利的条款,但设立该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其实质恰恰在于衡平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此情形下,合同一方当事人以显示公平为由请求撤销该合同条款的,不应予以支持。

    (3)显失公平的撤销权条件:

    ①有偿合同;

    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显著不平等,明显背离公平原则;

    ③该不公平系一方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所致。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仅受损害方享有撤销请求权。

    (1)欺诈构成要件:

    ①合同一方具有欺诈的故意;

    ②合同一方实施了欺诈行为;

    ③合同向对方因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④合同向对方的错误意思表示与欺诈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胁迫: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①须有胁迫的故意;

    ②须有胁迫行为;

    ③胁迫缺乏正当性:胁迫的手段具有非正当性或者目的具有非正当性;

    ④相对人因胁迫而产生恐惧,并因此订立了合同。

    (3)乘人之危: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

    ①相对方处于危难或者紧迫需要之际;

    ②合同一方乘人之危;

    ③双方因此订立了合同,该合同明显严重不利于相对方。

  • 134人看过2024-01-14

    1、合同主体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已经改变的现象。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的行为的义务。

    2、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可以将其债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这样,第三人可以取代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地位或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

    3、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变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 131人看过2024-01-14

    1、合同可撤销的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主张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请求撤销的,撤销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天。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 100人看过2024-01-14

    保险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

    1、协商。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

    2、仲裁。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对某一事件或某一问题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难以达成协议,根据申请,可由国家规定的仲裁机关依法作出裁决。

    3、诉讼。诉讼是依法提起要求解决保险合同争议的一种方式。


  • 100人看过2024-01-14

    保险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

    1、协商。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

    2、仲裁。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对某一事件或某一问题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难以达成协议,根据申请,可由国家规定的仲裁机关依法作出裁决。

    3、诉讼。诉讼是依法提起要求解决保险合同争议的一种方式。

  • 123人看过2024-01-14

    一般来说,重大误解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1、对合同的性质发生误解

    在合同性质发生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发生重大变化。

    2、对对方当事人发生误解

    对对方当事人的选择自由是合同自由的主要表现。在许多情况下,对对方当事人的选择发生错误不会对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发生重大影响,只要对方同意订立合同,自愿承担合同的权利义务,就应当依约履行;但在特殊情况下,对对方当事人的错误认识也可构成重大误解。主要是在一些基于当事人的信任关系和注重相对人的特定身份的合同中,当事人的身份对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具有重要意义。

    3、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

    如果标的物的质量直接涉及到当事人订约目的或重大的利益,则对质量发生误解可以构成重大误解。但是对质量本身没有发生误解,而只是对标的物的非主要功能或效用产生了误解的,不应该当作重大误解处理。

    4、对标的物品种、规格的误解,特别是对同类物品不同品种、规格的误解

    如误将茅台酒当作二锅头购买,这实际上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指向对象即标的本身发生了误解,应属于重大误解。

    5、对价款或者报酬的误解

    在实践中,当事人在订约时对价金没有发生误解;但在履约时一方因为过失而向另一方多交付价款和酬金,此种情况因并非是对合同本身发生误解,因此不应按重大误解撤销合同,而应当按给付的不当得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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