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没有注明期限的,可以按如下规则进行解决:
1、双方可协商解决。
2、合同没有写有效期的,如果不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的,双方都可以随时要求终止合同,但应该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合同中没有注明期限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对合同进行修改添加,对时间予以确认。经当事人确认后签字盖章生效。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
合同转让与合同变更是有非常明显的区别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合同转让系由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当事人;而合同的变更只发生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不涉及第三人。
2.合同转让只涉及合同主体的变更,不涉及合同内容的变化;而合同的变更则表现为合同内容的改变,不涉及合同主体的变化。
3.在合同转让中,除第三人加人合同关系的情况外,因合同主体的变化将导致原合同关系消灭而产生一种新的合同关系;但在合同变更的情况下,当事人只对原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合同关系仍然保持效力,不发生原合同关系消灭的问题。
合同的效力分为有效、无效和效力待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合同的效力分为有效、无效和效力待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合同落款处没有日期是合法的,只要在之后经当事人协商补充上日期则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合同落款没有日期但满足下列条件的合法:
1、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签订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当事人可以在协商后补充日期。
合同无效的要件有:
1、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合同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合同当事人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当主合同与补充合同起冲突时,应按照如下规则处理:
与主合同不冲突补充协议可以作为主合同的补充,应当有效;当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产生冲突时,只要主合同中没有“不允许补充协议对主合同修改”的限制条款,一般应以补充合同为准。
合同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或者法人章均有效。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合同成立即生效。具体的合同的签字方式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也可根据交易习惯、行业惯例来确定。在我国,合同印章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当事人为企业法人的,使用企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如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使用个人名章即可,最好是签名或捺指印。如适用财务章等其他领域专用章订立合同的,在能否客观体现订立合同时盖章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上容易产生争议。
抵销的特点有:
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双方债务的给付须种类相同;
3、互负债务的债权均届清偿期;
4、不属于不能抵销的债务范围;
5、法定其他条件。
合同约定抵销的特点有:
1、当事人互负债务;
2、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或不相同的;
3、协商一致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的买卖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现合同单价有错误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