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合同事务
  • 158人看过2024-01-19
    银行不同意放款,担保合同一般无效。
    如果在银行贷款尚未批下的情况下,想要取消担保合同的,可以与银行协商解除担保合同。如银行不同意取消担保的情况下,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另外,如因担保人的违约而造成银行损失的,银行还可以根据担保合同要求担保人支付违约金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银行的借款合同是主合同,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由于银行不同意放款,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般也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169人看过2024-01-19
    受理担保的条件:
    (1)、累计在保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
    (2)、申请担保额不超过该企业有效净资产的70%;
    注:有效净资产指扣除存货及应收帐款中的呆坏账,待摊费用,公司无法确认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
    (3)、该企业有效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4)、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 130人看过2024-01-19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主动撤保:
    (1)、资金实际使用未按贷款担保申报时的用途使用;
    (2)、公司认定项目承担企业出现重大经营失误或市场、财务状况等方面出现潜在风险;
    (3)、或企业技术竞争水平下降;
    (4)、项目承担企业提供虚假资料或具欺诈行为。
  • 151人看过2024-01-19
    债权中担保的好处如下:
    一、债权担保理论上的意义
    1、从实质上讲,资金融通是整个商品流通过程的货币表现。实物运动表现为货币资金的循环。
    2、从经济的角度看,资金的闲置就意味着实物的闲置,可见得资金的融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从法律意义上说,资金融通过程主要是指借贷关系的成立发展和完成的过程。在市场经济社会里,由于种种因素的作用,致使货币与实物在各个经济主体之间的分布总是处于不平衡状态。
    二、实践中的意义
    1、一方面是因为有债的担保制度的存在,使拥有货币的人放心大胆地贷放资金而又有所保障。
    作为借出贷币的债权人或银行,可以利用保证、抵押权、质权等手段救济债权损失。
    在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还可以通过行使担保物权,从特定担保物中实现优先受偿。所以债权人不必担心因债务不履行而遭受不测之险,其贷放资金的经济动机可以正常实现。
    2、另一方面是无钱或缺钱的人在借入一定资金后,原则上并不因为设立担保就使他失去了对其物的用益权或处分权
    在保证中,很明显,保证人不会因为替他人作保而受到制约。也即其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而在抵押、质押、留置等物的担保中,情况有些复杂,但总体上来说,担保物的实体所有权仍留于担保人手中。
    因此,通过设立债权担保,债务人不但如愿取得贷款,而且仍旧可以处分或用益担保物。尤其是在物的担保中,债务人既达到了贷款的目的,同时又使其特定担保物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即物的价值和使用价值都起到了应有的作用。资金融通的双重意义在这里得以充分显示。
  • 122人看过2024-01-19
    担保业务的程序如下:
    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
    3、沟通: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4、担保:与企业鉴定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定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
    5、放贷:银行在审查担保的基础山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
    6、跟踪: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和企业的运营情况,通过企业季度纳税、用电量、现金流的增长或减少最直接跟踪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
    7、提示:企业还贷前一个月,预先提示,以便企业提早作好还贷准备,保证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
    8、解除: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
    9、记录:记录本次担保的信用情况,分为正常不正常、逾期、坏帐四个档次,为后续担保提供信用记录。
    10、归档:将与银行、企业签定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证、解除担保的凭证等整理归档、封存、以备今后查档。
  • 117人看过2024-01-19
    保证合同包括如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主债务的种类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是何种类型的债务,是给付金钱债务、交付货物债务还是付出劳务的债务。主合同的数额是指主合同的标的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和保证人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要开始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的方式
    《民法典》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要比一般保证的责任大,因此,保证的方式是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的重要问题,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应当对保证的方式作出明确规定。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是指保证人对哪些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范围,明确是对主债务、主债务的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内容的全部还是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 229人看过2024-01-19
    企业担保手续的办理流程:
    1、企业向银行等贷款机构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2、银行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
    3、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相关信息,明确银行可能发放贷款的金额和还款期限;
    4、鉴定贷款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定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
  • 130人看过2024-01-19
    担保合同的内容包括: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抵押合同还要包括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7、质押合同还要包括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质物移交的时间性;
    8、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 127人看过2024-01-19
    担保合同的特征有三种,分别是:
    1、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
    2、担保合同具有补充性。设立担保合同是为了担保主合同债权债务的履行;
    3、担保合同具有相对独立性。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
  • 123人看过2024-01-19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如下: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民法典》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