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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0人看过2024-01-21
    1、协商,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相互理解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通过事实、合理,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2、调解,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在第三方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区分是非的基础上,自愿说服纠纷双方,相互理解、相互让步,达成和解协议的活动; 
    3、仲裁、合同仲裁,即第三方根据双方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根据法律规定中断合同纠纷.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4、诉讼。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要求,人民法院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审理解决合同纠纷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
  • 142人看过2024-01-21
    起诉合同纠纷的方式。起诉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法院,并不一定是被告所在地法院。具体如下:
    1、起诉合同纠纷,应当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起诉方与合同履行地不属于一个地方的,起诉方可通过网上立案,进行立案申请;
    3、起诉应当提交起诉状、合同等相关材料;
    4、起诉状应当包括诉讼事实、诉讼请求,以及诉讼双方身份信息等内容;
    5、法院应当审核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决定,并下达立案通知书。
  • 139人看过2024-01-21
    合同纠纷包括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效力、合同的保全、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等内容当事人对此具有争议。对于合同纠纷可以选择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
  • 156人看过2024-01-2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一般有以下的3种类型: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127人看过2024-01-21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 309人看过2024-01-21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存在很大的不同。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三方签订的协议,表明用人单位愿意接受该学生、学生愿意到该单位工作并且学校推荐该生就业的协议,并不涉及劳动的权利义务,一般在劳动合同之前签订。但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是为了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 149人看过2024-01-21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于相关法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153人看过2024-01-21

    1、劳务分包部分转由第三人完成,劳务分包并不能将其作业内容再次交由其他人完成。劳务分包的承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劳务分包作业,向劳务分包的发包人负责,这是劳务分包的概念和定义。

    2、劳务合同是项目经理部和企业内部劳务公司之间的合同,合同的主体是项目经理部和劳务公司部,部分转由第三人完成,劳务分包并不能将其作业内容再次交由其他人完成。劳务分包的合同从性质上看是基于建设分包合同产生,只有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才会产生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

  • 127人看过2024-01-21

    一般为三年。

    《民法典》除了在第594条规定了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的诉讼时效为4年以外,没有另外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即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也就是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在权利实际被侵害之日起的二十年内,如果还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再起诉,法院不再保护。


  • 130人看过2024-01-21

    具体的纠纷处理方式:

    1、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

    这样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和《建筑法》等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的处理:如果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劳务的工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依据《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请求劳务费的应当得到法律支持。如果仅仅因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劳务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工程不合格,劳务分包企业请求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价款的,将得不到法律支持,并且,还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2、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分包合同。

    这种合同将依据合同的实际内容及建设施工中的客观事实,及双方结算的具体情况,来认定双方合同关系的本质。其中有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工程分包合同,那么就要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来重新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

    3、工程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再分包合同。

    这种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工程分包企业因此种行为取得的利润将被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收缴,或者由建筑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同样的收缴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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