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签订合同时,签字与合同内容之间应尽量不要留有空白行,以避免合同被修改而使自身利益受损。
其次,签字时所使用的笔,应为专业签字笔、钢笔、毛笔或中性笔,避免使用铅笔、圆珠笔,以防被修改。
另外,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当面签署,以防签字为假的或对方不承认是其本人签字。
最后,应注明具体签订日期,以便确定合同的具体履行期限,发生争议时确定诉讼时效等。
倒签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根据案情进行鉴定,倒签合同如果是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规定,不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合同无效情形时,倒签合同仍是有效合同。但由于倒签的合同往往将倒签合同的签署日期标注为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实际成立的日期,而并非实际签订合同的日期,第三人通过倒签的合同很难发现倒签日期的事实,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如果合同当事人出于非法的目的,通过倒签合同的方式来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或执行的,倒签的合同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一)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
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因此,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二)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不同
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合同。
(三)责任不同
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而在于二者成立的时间不同。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成立;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才能成立。
合同诈骗罪,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履行地管辖权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已经履行的,有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具体如下: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可以约定。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可以约定期限。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
(五)质物移交的时间;
(六)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还款承诺书如果内容具体明确,则属于要约,承诺书到达债权人时生效,债务人的行为即受到承诺书约束。《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