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
1、公司决议违法,但所签合同有效。
公司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法律事实,不能混为一谈,根据前一法律事实不能必然推导出后一法律事实,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简而言之,就是不能仅以公司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为由,认定据此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只要买卖合同、担保合同或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等合同本身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均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该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2、公司决议违法,所签合同无效。
倘若公司决议的有效性构成了所签合同有效性的必要前提条件,并且相对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公司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其与公司负责人签订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例如公司法规定公司决议合并的,必须经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否则签订所签订的合并合同无效。
合同订立的条件是:
1、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3、合同约定的内容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4、不损害国家的、社会的、他人的合法权益。
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如下:
1、种类。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情况下,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实行不同的政策,根据借款人的所有制性质、产业属性、借款的用途以及资金的来源和运用确定借款的种类。
2、币种。主要是指借款人是人民币还是某种外币。
3、用途。主要是指借款使用的目的。根据我国现行的金融政策,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应当专款专用,使借款在金融机构的监督下及时收回。
4、数额。是指借款数量的多少。应当包括借款的总金额以及在分批支付借款时,每一次支付借款的金额。
5、利率。是指贷款人在一定时期内应收利息的数额与所借出资金的金额的比率。
6、期限。是指借款人在合同中约定能使用借款的时间。当事人一般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等,约定借款期限。
7、还款方式。是指贷款人和借款人约定以什么结算方式偿还借款给贷款人。
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通过一定程序、协商一致在其相互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由上可见,合同订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或者构成要件)。
(1)订约主体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订立合同应当经过一定程序或者方式。也就是说,当事人订立合同,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基本阶段。没有要约或者承诺,就不可能达成交易、订立合同。
(3)订立合同必须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
(4)合同订立的结果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建立合同关系。
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可以双面打印,但第一封面要单面打印。篇幅在2页及以上的,应插入页码,页码选择位于“居中”。
规范的正式文件的装订标准要达到:
(1)无多页、无缺页、无颠倒、无混装。
(2)裁切规格符合标准,误差不超过±1毫米;不歪、不斜,四角成90度直角。
(3)清洁无脏,无折角、无刀花,无毛茬、无缺损。
(4)装本平整,钉距适当,无坏针、无漏钉、无重钉,胶装不掉页、不粘面,胶口不超过5毫米。
一、使用范围不同
1、公章适用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章
2、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有用,不能办其他事
二、执章人不同
1、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
2、合同专用章可由法人执掌,也可由专门的合同人员负责保管
三、管理部门不同
1、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
2、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
四、权力和确认力不同
1、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2、合同章是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口头通知解除合同是合法的,法律并未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但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只要双方对解除合同的情况不存在异议的,那么就可以口头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等等。
合同形式具体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等可以有形式在再现内容的方式达成的协议。这种形式明确肯定,有据可查,对于防止争议和解决纠纷,有积极意义。书面形式一般是指当事人双方以合同书、书信、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