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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1人看过2024-01-25

    什么是合同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民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涉及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问题。归责原则,是确定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则,有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应当以其是否有主观上的过错为根据。即有过错就承担责任,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只要违约就应当承担责任,而不必首先去考证他是否有过错,除非他能够举证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也就是说只要守约方举证对方有违约行为即可,对方如欲免责,只举证自己无过错仍不能免责,还需找出法定免责事由。

  • 138人看过2024-01-25

    1、关于迟延支付货款的违约金过高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如果迟延支付货款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属于过高。

  • 130人看过2024-01-25
    违约责任条款约定通常有两种方法:其一是约定专门的违约条款,其二是在质量责任、交付责任等约定的同时进行约定,这比专门的设定违约责任条款更隐蔽,但有一定的局限性。违约责任的约定切勿只是“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等,如此约定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无法主张赔偿,因此违约责任条款应该明确违约责任实现程序、数额或计算方法,最简便明了的方式就是直接约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多少元。
  • 250人看过2024-01-25

    1.违约主体的范围

    通常情况下,合同违约主体只能是合同当事人。在交叉违约中,违约主体既可能是债务人人,也可能是债务人的子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关联企业或者其他信用支持者等。一旦上述主体发生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风险事项或违约行为,且债务人未能在合理的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或缓释,则可以视为债务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2.违约行为的认定

    为了避免债权人随意利用交叉违约条款对债务人进行约束或施压,在违约情形发生时,应当对违约行为的性质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据此判断是否可以启动交叉违约机制。若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实质性审查标准,如设定固定的违约金额起点或动态比例的违约金额起点,则可以直接参考这个标准进行判断;若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违约金额起点,则需要结合债务人的资产状况及本合同的资金规模进行综合判断,最终要看对债务人的履约能力是否已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3.宽限期的设定

    交叉违约属于预期违约情形,并不必然导致债务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只是给债权人提前行使债权提供了选择。因此,在交叉违约情形发生时,应当给予债务人适当的缓冲期限(如15天或30天),让债务人最大程度地去寻求挽救措施,而并非径直宣布债务到期。当然,为了保障债权人的追偿权,对于那些已经明确发生且不可挽回的可能严重损害债权安全的情形(比如债务人被申请或宣告破产、重要资产被查封或冻结或其他不可挽救的情形),应当明确宽限期不再适用。

    4.债务加速到期

    交叉违约条款通常与加速到期条款合并使用,即交叉违约导致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及所有应付款项立即到期并可要求债务人及时偿还;同时,若贷款尚未发放完毕,或贷款人对债务人存在其他借款承诺,则自交叉违约机制生效时上述合同义务便自动取消。

  • 137人看过2024-01-25

    合同单方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130人看过2024-01-25
    原则上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采用过错责任原则。首先,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即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原则上不考虑其是否有过错。这有利于促使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有利于促使守约方的利益。其次,并不是说当事人对一切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都要承担责任。有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的,可免于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
  • 125人看过2024-01-25

    一方当事人必须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这是构成违约责任的客观条件。违约行为只能在特定的关系中才能产生。违约行为发生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存在着合同关系。如果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如尚未成立,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无效),则无约可违,自然不存在违约责任。

    违约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这是违约责任的主观要件。当事人违约可能有各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对方违约等。因这些原因引起违约,当事人不能承担违约责任。只有因违约当事人的原因造成违约责任。因此,违约当事人要承担违约责任,主观上必须要有过错。而在双方过错的情况下,过错的大小是其承担违约责任大小的依据。

    损害事实指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从权利角度考虑,只要有违约行为,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就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其损失即已发生。理论上来讲,在违约人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必考虑对方当事人是否真的受到损害及损害的大小;而在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则必须考虑当事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害。

    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违约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只限于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其他损失,违约人自然没有赔偿的义务。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对这两种损害违约人应赔偿。

  • 137人看过2024-01-25
    只要双方订立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就受法律保护,如果没有约定违约条款,一样有违约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就是法律对违约方采取的强制制裁措施。
  • 128人看过2024-01-25
    承揽合同中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不能一起主张,只能选择其一主张。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
  • 146人看过2024-01-25

    合同解除的时间起算点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或者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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