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2)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的,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3)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的,且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承揽合同是由定作人与承揽人签订的,就定作物的质量、交付时间、定作费用支付等问题进行约定,如果承揽人完成定作物的加工后,定作人不按约定支付定作费用的,定作在人是属于违约的行为,如果双方就违约利息没有约定,可以按以下的情形处理:
1、如果双方就欠款利息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签订补充协议。
2、如果承揽合同有约定欠款违约金的,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而欠款利息是不能再主张的。
3、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和欠款利息的情况下,双方又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求职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
抵押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抵押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可以按以下的情形处理:
1、如果双方就欠款利息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签订补充协议。
2、如果承揽合同有约定欠款违约金的,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而欠款利息是不能再主张的。
3、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和欠款利息的情况下,双方又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求职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