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由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其他组织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法人相同,始于该组织的成立,终于该组织的终止。
2、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并不一致,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并不一定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的,只要合同不被撤销或者确定为无效合同;那么,不管是书面合同还是口头合同都是有效的。
在经营过程中,一般都会签订书面合同,但有时候也会出现口头合同。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优劣,不能一概而论。法律上订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方式,口头方式。但有的时国家法律规定必须要采用书面的方式,比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等。书面合同是只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口头形式代签合同法律上有效力。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口头形式代签的,代签人应当具有相应的委托权限。收养合同、遗赠抚养协议等牵涉到人身性质的合同不能代签。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解除合同的口头方式是: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口头解除合同;
2、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发生时,当事人可以口头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口头解除合同方式的优缺点:
1、优点:方便、快捷、省时、没有太多的格式要求;
2、缺点:变更性强、稳定性差、取证难、证据保存难。
书面合同不可以口头毁约,《民法典》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即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
4、定金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违约金责任。
定金的作用主要是担保合同的履行:
第一、 定金具有违约金性质。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第二、 具有预定赔偿性质,如果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定金便是对对方损失的赔偿。
第三、 具有处罚违约方性质。如果一方违约未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定金完全是对违约方的处罚。
第四、 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合同履行后,定金可以抵作价款,也可以将定金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