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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4人看过2024-01-01
    (1)如不符合合同目的的,可以拒收,省的麻烦。《民法典》第610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
    (2)合同目的因对方违约行为而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当即拒收并通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同上。
    (3)如对交付产品尚可接受,可与对方协商变更合同,或协商减少价款。尽可能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4)要求对方限时退换,或其他方式解决质量问题。同时双方能就此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形成书面协议。在书面协议中,要表明如对方不能按此协议解决质量问题,我方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 122人看过2024-01-01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条件是:

    1、合同解除;

    2、债务已经履行或抵消;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

  • 194人看过2024-01-01

    外销收入是企业出口退(免)税的主要依据。外销收入不管以何种方式成交,最后都要以离岸价为依据进行核算和办理出口退(免)税,因此,除正常的销货款外,外销收入的确认还与外汇汇率确定、国外运、保、佣的冲减、出口商品退运等密切相关。

    (1)企业自营出口,水论是海、陆、空出口,均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作为出口外销收入的实现。外销收入的入账金额一律以离岸价(FOB价)为基础,以离岸价以外价格条件成交的出口商品,其发生的国外运输保险及佣金等费用支出,均应作冲减外销收入处理

    (2)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以收到外贸企业代办的运单和向银行交单后作为收入的现实。入账金额与自营出口相同,支付给外贸企业的代理费应作为出口产品销售费用处理,不得冲减外销收入。

    (3)来料加工复出口,以收到成品出运运单和向银行交单后作为收入的实现。

    (4)国内深加工结转,也称间接出口,是国内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原材料加工商品后报关结转销售给境内加工企业。由国内企业深加工后再复出口的一种贸易方式。其外销收入的确认与内销大致相同。

  • 148人看过2024-01-01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是不是无效的,由劳动争议的仲裁机构或者是由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可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61人看过2024-01-01

    1、要求续签是正当的,单位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因为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来看,你老婆在合同到期前就已怀孕。

    2、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也就是说,女职工在孕期时,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哺乳期满为止。因此,就双方办理劳动合同的终止手续应该是一个无效行为。你们要求单位以原合同为标准重新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直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这是合理合法的。

  • 150人看过2024-01-01

    1、合同解除后,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2、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161人看过2024-01-01

    电子版合同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是有效的。例如合同主体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当事人或者法律未禁止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

  • 191人看过2024-01-01

    不需要。

    赠与合同可以不需要证明人,没有证明人的话也就不需要证明人签字,有证明人的签字肯定更好一些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 260人看过2024-01-01
    合同可以适用电子印章,其效力与书面上实体的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可以通过电子数据的方式签订,所以电子合同是合同合法的类型之一,而电子合同可以用电子印章。现如今是信息发展迅速的时代,当事人可以选择使用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订立合同,也就可以使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方式来签署合同。
  • 186人看过2024-01-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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