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销收入是企业出口退(免)税的主要依据。外销收入不管以何种方式成交,最后都要以离岸价为依据进行核算和办理出口退(免)税,因此,除正常的销货款外,外销收入的确认还与外汇汇率确定、国外运、保、佣的冲减、出口商品退运等密切相关。
(1)企业自营出口,水论是海、陆、空出口,均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作为出口外销收入的实现。外销收入的入账金额一律以离岸价(FOB价)为基础,以离岸价以外价格条件成交的出口商品,其发生的国外运输保险及佣金等费用支出,均应作冲减外销收入处理
(2)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以收到外贸企业代办的运单和向银行交单后作为收入的现实。入账金额与自营出口相同,支付给外贸企业的代理费应作为出口产品销售费用处理,不得冲减外销收入。
(3)来料加工复出口,以收到成品出运运单和向银行交单后作为收入的实现。
(4)国内深加工结转,也称间接出口,是国内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原材料加工商品后报关结转销售给境内加工企业。由国内企业深加工后再复出口的一种贸易方式。其外销收入的确认与内销大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