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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人看过2024-01-28
    可在合同中进行约定来体现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 116人看过2024-01-28
    分期付款中买方不积极付款,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卖方可以督促买方积极地履行自己付款的义务。
  • 111人看过2024-01-28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二、标的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三、价款这里也是很主要的内容,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五、违约责任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七、合同生效条款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熟或不成熟;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十、附件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 121人看过2024-01-28

    一、定金可以作为担保金,定金是担保的一种方式。

    二、定金,是指为担保债权,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一方于事前给付对方一定的金钱。具有以下含义:

    1、定金是债权的担保;

    2、定金是金钱担保;

    3、定金是依照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一方即债务人向对方即债权人交付的金钱;

    4、定金于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 167人看过2024-01-28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 110人看过2024-01-28
    涉外合同,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即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客体或者产生、变更、终止合同关系的法律事实中任何一个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在涉外合同中,最主要的是具有对外贸易性质的涉外合同(或称为对外贸易合同),它是指我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外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订立的合同。
  • 112人看过2024-01-28
    涉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这一特征,是涉外合同与国内合同最显著的区别。涉外合同的涉外因素一般包括下列三种情况:
    (一)合同的主体(即当事人)至少一方是外国人;
    (二)合同的客体位于本国境外或者超过本国国境;
    (三)合同的某种法律事实发生于境外(如合同成立或者履行均发生于国外时,虽然合同的当事人均为本国人,仍被视为涉外因素的合同)。
  • 150人看过2024-01-28
    没有约定包装方式,也不可以随便包装。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由此可见,即便没有约定包装方式,也不可以随便进行包装。
  • 119人看过2024-01-28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前应当由出卖人承担,在交付之后应当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然标的物意外毁损如果是由于卖方或者买方自己原因造成的,由买方自己或者卖方自己承担,其他情况下造成毁损、灭失风险的才适用此法律规定,比方说第三人的原因或者意外事故造成的都适用此条规定。
  • 111人看过2024-01-28
    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订立的协议,所以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一般而言,自然人之间的委托合同有时是亲友或熟人之间所建立的一种契约关系,由于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与彼此信任,合同多半是无偿的,但是,在法人之间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一些较为复杂、履行的要求较高的委托合同,一般都是有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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