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合同事务
  • 188人看过2024-01-01

    成立,卖家发错货的,属于合同履行错误,应当重新发货,买家应当将非合同约定的货物退还。如拒不退还,可到法院起诉解决。

    对于合同未签字是否生效的认定:

    1、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否是签字或盖章的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所接受,该合同成立,而不管接受方是否也履行了其相应的义务;

    2、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否是签字或盖章的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但不被对方所接受,该合同不成立;

    3、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但是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该合同不成立;

    4、双方当事人均未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当事人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所接受,该合同成立,而不管接受方是否也履行了其相应的义务。

  • 139人看过2024-01-0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确认合同效力之诉的案件,如果不保全财产造成起诉人权利无法实现的,起诉人是可以申请诉前或者诉讼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272人看过2024-01-01

    新的合同签完旧的合同无效。但如果新合同中约定,旧合同不作废的,旧合同可以继续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就生效,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对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约性,它能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行为,它的作用,与合同基本相同。

  • 123人看过2024-01-01
    买卖合同签订多年后被法院改判为有效的,要不要继续履行买卖合同,要依据法院的判决书而定,法院判决继续履行的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119人看过2024-01-0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故意改变书写习惯签订的合同,如果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不存在欺诈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有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137人看过2024-01-01
    一般来说,合同解除都会有一个《解除合同通知书》,有合同一方当事人发起解除合同诉求,《解除通知书》中告知了提出异议的期限,另一方应当在异议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解除通知书》中没有告知提出异议的期限,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否则有不被法院支持的风险。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根据上述规定,接到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如果在三个月内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提出异议,无论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理由多么充分,都有不会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风险。这里的“三个月”是法律规定的除斥期间,不因任何事由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 132人看过2024-01-01

    清偿抵充如果是双方全部清偿完毕了,那么合同就终止了。

    清偿抵充,是指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同种类债务,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决定该履行抵充某宗或某几宗债务的现象。

    清偿抵充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是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债务。此数宗债务,不论是自始发生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还是嗣后由他人之处承担而来,也不论此数宗债务是否均届清偿期。

    (2)数宗债务的种类相同。种类不同者,自可依给付的种类确定系清偿何宗债务。例如,债务人借米、面各50斤,债务人如提出偿还50斤米时,不发生抵充问题。又如,债权人先订购某种书籍100册,后又追加30册,此时债务人只送交30册,即发生抵充问题。

    (3)必须是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至少是足以清偿一宗债务,否则,债权人可以拒绝其为一部清偿,也不发生抵充问题。

  • 277人看过2024-01-01

    合同标的额是总金额

    标的额指的是物品的价值,金钱的数目。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标的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能够界定权利义务。

  • 121人看过2024-01-01

    合同履行又称债的清偿,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债务清偿是企业债务运动即借债一用债一还债中的必然现象和重要环节。企业要开展好负债经营活动,必须摒弃我国目前企业之间不正常的债务拖欠现象,遵循在债务清偿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原则。

  • 137人看过2024-01-01

    可以,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例如甲就某项合同的订立与乙进行谈判,目的在于阻止乙与丙订立合同,或者使乙丧失其他商业机会。这就是假借订立合同进行恶意磋商,它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的一种。磋商之初就没打算和你订立合约,原因多种多样,归结起来逗你玩呢!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这是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反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附随义务,导致另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是民事行为中,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应当如实告知相对方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该重要的事实是指对订立合同起决定性作用的事实。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诚实信用原则简称诚信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切实履行自己所承担的义务,取得另一方当事人的信任,相互配合履行,共同全面地实现合的签订目的。注意指当事人一方对附随义务的违反,即违反了通知、保护、说明等义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知悉或掌握对方的商业机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均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的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的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