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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3人看过2024-01-01

    承运人在运输合同中承担的义务有:

    1、 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2、 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

    3、 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当加收票款。

    4、 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 141人看过2024-01-01
    口头协议也是一种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可见口头订立的合同在法律上是有效的,除法律所规定的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外,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都是有效合同。
    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优点是简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纠纷时取证困难。所以,对于可以即时清结、关系比较简单的合同,适于采用这种形式。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以及较为复杂重要的合同则不宜采用这种合同形式。
  • 128人看过2024-01-01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消灭,但债权人还未现实地获得其合同利益。为了便于债权人受领提存物,债务人应当将提存的事实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只有债权人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债务人才可以免除通知义务。提存的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通知应当告知提存的标的、提存的地点、领取提存物的时间和方法等有关提存的事项,提存通知的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后合同义务,债务人必须履行。

    提存是指债务已到清偿期限,如果由于债权人方面的原因而使债务人无法履行其给付义务时,债务人将给付标的物提交于公证机构,而后由公证机构转交于债权人的行为。随着市场的逐步发展,目前的提存已经突破了上述传统的提存概念。在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交易中,如果规定了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债务人才给付标的物时,当事人可以约定,预先将给付标的物全部或一部分提存到公证机构,待条件具备时,再由公证机构将给付标的物交付债权人。


  • 128人看过2024-01-01
    提存的主体,又称提存的当事人,包括提存人(债务人)、提存受领人(债权人)、提存部门。提存人,是指为履行清偿义务或者担保义务而向提存部门申请提存的人,是提存之债的债务人。我国《提存公证规则》规定提存人为“履行清偿义务的人”,自然包括第三人。当然,提存是一种法律行为,提存人在提存时须具有行为能力,并且此时所为的提存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提存受领人,是指提存之债的债权人或其代理人。
  • 236人看过2024-01-01
    1、如果合同上注明了复印件同样有效,是可以的。意思达成之时合同成立,约定采用书面合同的,书面合同签订时合同成立并生效。书面,并不代表一定是纸面。对于合同的形式,当事人双方完全可以约定,比如传真或者电子版本或者扫描件。约定视为有效。
    2、是否是原件的问题。从你描述结合证据理论,属于原件;但是可能涉及到证据效力的问题,可能有纠纷。参加民诉证据规定。这样的合同是有瑕疵的,为防止纠纷最好补强。可以通过平时的电子邮件,电话录音等让对方再次认可该合同的形式。一旦发生纠纷,对于合同的纠纷,不仅仅审查书面的合同,还会结合事实,很多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即使有交易的事实,也会认为有事实合同存在。
  • 131人看过2024-01-01
    未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买卖合同在双方当事人协定的地点交付,或者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没有补充协议的,按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进行确定。不能确定的按照标的类型来判断,对于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一方履行。
  • 129人看过2024-01-01
    1、如果公告表达了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并且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相当于要约。但拍卖公告、招标公告等是属于要约邀请的。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 127人看过2024-01-01

    不是。

    商品标签只是对商品作出的说明,商品标签并不具有合同的基本内容,所以商品标签并不属于要约,不符合要约的规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店出卖商品的,是属于要约邀请的行为,商店向顾客表示商品,就是希望顾客购买,从而产生买卖交易的合同行为,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要约一经对方承诺即产生约束力。

  • 148人看过2024-01-01
    1、口头协议也是一种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可见口头订立的合同在法律上是有效的,除法律所规定的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外,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都是有效合同。
    2、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优点是简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纠纷时取证困难。所以,对于可以即时清结、关系比较简单的合同,适于采用这种形式。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以及较为复杂重要的合同则不宜采用这种合同形式。
  • 171人看过2024-01-01
    1、如果公告表达了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并且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相当于要约。但拍卖公告、招标公告等是属于要约邀请的。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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