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约。
1、必须表明一经对方承诺即受拘束的意旨;
2、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3、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4、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
5、必须向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二)承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的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条件包括:
1、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的内容与要约内容一致;
3、必须由受约人作出;
4、应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