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
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
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租赁合同的目的是承租人能够获得使用租赁物的权利,出租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向承租人交付粗赁物,并且在
租赁关系存续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因此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的合同如果不能实现的,是
可以解除合同的,如果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需要违约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