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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1人看过2024-01-26

    股权收购避税的方法

    (1)利用“正当理由”实现低价转让股权

    根据67号文第十条规定,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同时,第十三条指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①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②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③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④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可见,股权低价转让,需要符合法定情形,从本质上讲这一条与第十条“公平交易”并不矛盾,也是为了让交易价值更加符合实际,但是在实际税收征管中,在形式审查重于实质审查的情况下,利用上述政策,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可以实现较低价格转让。

    (2)恰当运用“核定”法

    67号文第十一条规定了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四种情形,并明确了核定的具体三种方法;对于转让股权原值,第十七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但是,对于核定方法,没有给出具体的规定,实际上是把权限给了各地税务机关。

    (3)变更被转让公司注册地,争取税收优惠或补贴

    为了招商引资,发展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国家及地方层面都出台了一系列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多数经济开发区都出台了财政返还政策。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股权转让属于“转让财产”所得,应计征20%的个人所得税。各地出台的区域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财政返还政策,实际上是降低了实际的税负率。

    利用税收优惠或财政返还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做法通常如下:第一步,将转让公司的注册地址变更到目标地区,相应的调整经营范围,以满足特定的政策要求,同时与当地政府签署相关书面协议;第二步,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并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税务、工商变更,缴纳税款;第三步,根据地方出台的政策及双方协议返还部分税款给转让方。但是,这种方法目前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

  • 109人看过2024-01-26

    股权继承中,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

    股东资格原则上是自动继承,除非公司章程对股东继承有限制性的约定。即除过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继承约定其他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之外,原则上其他股东在股东资格继承时没有优先购买权。

  • 110人看过2024-01-26

    如何办理股权继承

    如果公司股东只有两个,其中一名股东死亡,则由于股东人数不足,公司应申请解散、进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死亡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比例进行继承。

    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

    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修改公司章程。

    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 120人看过2024-01-26

    继承股东的权利都有哪些

    1、经营参与权。

    2、利润分配权。

    3、处置股份权。

    4、剩余财产分配权。

    5、股东有权维护自身的权益,当股东权益受到侵犯时,股东有权依法申诉。

    6、股东有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 151人看过2024-01-26

    赠予股份要走什么程序

    (一)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赠与协议,如果是外部赠与的,需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二)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40人看过2024-01-26

    退股申请条件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 114人看过2024-01-26

    继承股权后就可以成为股东吗

    当自然人股东已经死亡时,基于股权的权利属性中事实上已经剔除了其作为公司股东而享有的表决权、决策权等参与公司运行管理的权利,但是却仍然享有财产权。

    1、《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由此可以看出在原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首先是负有通知义务,需要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其次无论股东是否同意其都享有优先购买权,这样立法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公司的人合性不被影响和损害。

    2、股东资格的确认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这说明成为公司股东、具有股东资格,不仅仅需要履行出资义务,而且要经过必要的登记程序,办理股东登记手续,可以看出在股权继承中,已经死亡的自然人股东基于股份而享有的表决权、决策权等股东权利在丧失后恢复前存在一个变更登记的阶段,而继承人在未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前也仅仅是享有仅具有财产属性的股份,其中并不包含表决权、决策权等权利属性。

  • 156人看过2024-01-26

    股东去世后继承人如何继承股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115人看过2024-01-26

    股权继承办理程序

    (一)首先需要查看下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是否有作出约定,如果没有作出规定,则根据《公司法》第76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继承人对股东资格享有法定继承权。

    (二)继承公证除了提交一般财产继承的材料外,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出资证明;

    2、股东名册;

    3、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5、公司资产的评估报告;

    (三)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 124人看过2024-01-26

    股权继承程序需要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三)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单位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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