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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25

    擅自退造成损失退伙人应该赔偿。

    1、因合伙人擅自退伙、拒不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而诉讼成立。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5条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第46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47条规定,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合伙人擅自退伙,是指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退伙程序退伙,或者突然声明退伙,不再履行法定义务的退伙行为。擅自退伙是一种商业诚信的缺失行为,也是对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它往往会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带来损失,会使企业的生产经营陷入混乱,造成企业合伙目的无法顺利实现。因此,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擅自退伙造成损失的,要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 100人看过2024-01-25

    对于合伙人的出资,已经归合伙企业所有,是不能归还的,合伙的债务应当由合伙企业偿还,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偿还的,由合伙人偿还。

    合伙企业解散时合伙人如何偿还债务

    (一)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分配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二)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

    1、清算组织的构成。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清算组织的执行。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一是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是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三是清缴所欠税款;四是清理债权、债务;五是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六是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100人看过2024-01-25
    公司必须按照同股同权的要求对股东分配红利,也就是说,如果分红,所有股东按照所持股权份额享受同样比例的分红。我国法律规定,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红,全体股东另有约定除外。分红的前提,是股东会作出分红决议,通常而言需要代表过半数表决权股东通过。持股10%,确实比较尴尬,无法主导通过股东会分红决议。
  • 100人看过2024-01-25

    不可以。合伙人从事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即是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

    合伙人参与合伙企业经营,既了解企业经营秘密,也掌握部分企业经营管理权限,他完全可以运用这些便利为自己所从事的其他经营而与合伙企业进行竞争,这种竞争对合伙企业是不公平的。

    对于合伙人违反竞业禁止规定的处罚,合伙人违反规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即从事与合伙企业竞争业务致使合伙企业遭受损失的,应负责赔偿损失。从实际执行来看,我们认为,合伙企业不仅应要求该合伙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还应要求他就其合伙人身份和另外经营项目二者选择其一。

  • 100人看过2024-01-25

    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 100人看过2024-01-25

    根据目前的法律和法规,没有强制性规定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份需要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来决议。但在实践操作中,各地工商局或股权托管中心一般都会要求公司提供股东大会关于同意进行股份转让的决议。

    股权股东的权利,不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按《公司法》规定程序办理即可。

    但有下列情形需慎重对待:

    1、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而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此时股东股权转让不可能,是由公司收购,还是通过临时决议同意股东转让股权,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这一条,本人认为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有权处分的股权不能限制转让,如有限制是无效的,但对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是可以的)。

    2、公司控制股东拟转让股权,为保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最好进行审计、评估,以免大股东侵害其他股东情况发生,亦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大股东进行定性、评价。

    3、公司对外投资的股权欲转让的,须经董事会乃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作为公司大事项对待,应经审议作出决定。

  • 100人看过2024-01-25

    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 100人看过2024-01-25

    1、定义不同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2、转让

    股份转让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份转让过程中涉及到税费问题。股份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

    ①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②转让方是公司: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份转让的税费处理》。

    股权转让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3、股份有以下三层含义:

    ①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

    ②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③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股权即股东的权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股权,泛指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

    狭义的股权,则仅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综合来讲,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4、主要分类

    股份:

    按股东权力,可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和混合股。

    按票面形式,可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

    按持股主体,可分为国家股,单位(法人)股和个人股。

    按发行对象,可分为A股、B股、H股、N股、S股。

    股权主要有以下两种:

    ①自益权

    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受利益的权利。如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公司解散时分配财产的权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出资额时的优先受让权。这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②共益权

    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有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如表决权、监察权、请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查阅会计表册权等等。这是股东为了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利益行使的权利。

  • 100人看过2024-01-25
    股权变更的流程有:

    1、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25
    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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