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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27

      股权质押一般需要股东会决议,具体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100人看过2024-01-27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是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又常被称为出资质押或出资份额质押,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则称股份质押或股份质押)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 100人看过2024-01-27

    担保法规定: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权人行使质权只有在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此之前,质权人直接占有质物的应尽对质物妥善保管的义务。股权质押有期限,在工商登记的质押期限应当和主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一致。在债务履行期限到来后,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可达成协议,改变财产所有权,但是在设定质权时不得约定如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则质物所有权归债权人。

    因此,根据债务人在股权质押到期后是否有能力偿还债务,决定是否改变财产的所有权,或将股权归还债务人,双方在拟定股权质押合同时,应该就股权质押到期的处理方式进行约定,如到期后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了债务,则可约定股权质押的自动解除。若无法仍然无法偿还债务,则债权人有权对于质押物进行变卖等处理。

  • 100人看过2024-01-27

    可以。

    1、代持是找机构或者个人代为持有股权、债券等签订协议的行为,一般都是不能直接持有。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2、股权代持,也被称为委托持股、隐名持股、股权挂靠,是指实际出资人(即被代持人)与名义出资人(即代持人)以协议或其它形式约定,由名义股东以其自己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由实际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并享有投资权益的一种权利义务安排。


  • 100人看过2024-01-27

      以5%为标准,达到5%或以上的是必须公告的。

      在现实生活中,应该大家都有听到过因为急需资金应急而做过汽车、房屋质押等手续。其实,股市里也有“质押”这一东西,那么首先在今天让朋友们了解一下“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有什么?拓宽一下知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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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27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情况: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中占总股本%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乙方只是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故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2、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权为限,依据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持股权期间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以下股东权利时,必须要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意行使,不得违背甲方的意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股东权利。

      (2)在代持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须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4、代持股权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权的代理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5、代持股权的转让

      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权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若不同意转让给第三人,可选择自己以甲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出资收购该股权,若乙方既不同意转让给第三人又不出资收购,则视为同意甲方转让。

      6、保密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7、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8、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9、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地点: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

  • 100人看过2024-01-27

    1、股权解除质押是股权质押的解除。股权质押是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又常被称为出资质押或出资份额质押,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则称股权质押或股份质押)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2、股权质押是指是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 100人看过2024-01-27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贴身份证复印件的地方需写上“本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

    3、如果项目是在公司变更名称前的,带上盖好公章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

    5、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100人看过2024-01-27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

    一般观点认为,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 100人看过2024-01-27
      解除质押意思就是,赎回来押在结算公司的股票,把公司在资产方面的风险削弱。其实,这也是当出现股票价格下跌甚至跌到了平仓线,为了使担保比例保持原样,上市公司用这种手段解决了“爆仓”的问题。由于存在”爆仓“风险,“解除质押”这种方式被更多的公司所采用,平仓风险从而得到缓解,这个举措其实是”治本“的,不过公司带来的具体的后市表现,就值得商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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