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如何选择
收购资产,和收购股权,确实很难区分优劣。从价值层面看:收购资产的价值评估比较容易能够找到参考价值,这样,你就比较容易知道交易价格是否符合市场水平。收购股权,就比较复杂,大部分会考虑的因素比较多,盈利能力,未来的盈利能力,股权代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同时,也很难获得市场价格来评估。至于,楼上提到的双方的需求,实际上,如果是收购资产而不考虑股权,站在买方立场,股权的股价很难接受,或者,只有购买一小部分资产的能力。另外,更重要是:考虑未来资产的增值,和股价的增值那个更有吸引力。楼上举的互联网例子,收购股权不是一定因为人员/业务等,主要是互联网大部分没有高价值的资产,如果单靠无形资产作为收购的组成部分,在资产估价上会打来很多未知因素。通过股权,利用市场对这类行业的估值方法,可以得出比价高的收购价。出售股权显得更有利益。在收购资产或者股权,严格来说,同样是很复杂。还有,行政复杂因素绝对不是收购需要考虑的原则。
股权转让可以先分红再转让,也可以不分红直接转让。
如果分红后转让,一般按资本价格(实收资本)。这样相对比较简单,不用换算净资产对应的股权价格。
如果不分红直接转让,要按净资产,将除了实收资本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一并计算股权价格,这样比较公平。但这样转让有些麻烦。净资产好办(可以评估),关键是多数情况下,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不是一个时间,交割日在后,评估基准日在前,这就涉及到受让方和出让方要按转让交割日重新计算股权价格。
总之,股权转让首先要各方达成一致,大家都合适才能交易成功。
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可分为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收益资本化法。现金流量折现法通过估算被评估企业将来的预期现金流量,并以一定的折现率将企业未来预期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从而计算出企业的价值。收益资本化法是将企业未来预期的具有代表性的相对稳定的收益,以资本化率转换为企业价值的一种计算方法。此方法运用的前提条件是企业经营进入稳定时期,收益达到稳定水平,或其增长率基本固定。
二、市场法
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在市场上已有可比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价值的思路。市场法中常用的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上市公司比较法是通过对资本市场上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计算适当的价值比例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通过分析与各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公司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获得并分析这些交易案例的数据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
三、成本法
也称资产基础法,是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具体来讲,成本法就是将企业的不动产、机器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采用具体的评估技术方法分别进行评估,然后将各类资产的评估结果相加,得到评估值。采用成本法评估整体企业价值,首先应明确企业资产评估的范围,此外,还应明确企业整体资产的内涵,是企业总资产价值还是净资产价值。如要评估净资产价值,还需对负债进行审核评估,用企业总资产的价值减去负债的价值得到企业净资产的价值。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股权转让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
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
股东虚假出资有哪些责任
1、对其他股东承担出资违约责任
股东的虚假出资行为违反了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组织关系和活动方式的总规则,是公司存续和开展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公司行为的根本准则。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共同约定且签署,是全体股东之间的协议,其效力及于公司和所有股东。
2、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一般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虚假出资行为实质上是对公司财产的占有和侵犯,构成对公司的消极侵权。律师认为,在公司存续期间,如果公司对外负有债务,无论是否应当否定公司的法人资格,虚假出资股东对公司债务所应承担的都是一种补充责任,即应当先以公司财产清偿其债务,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虚假出资股东和其他股东承担清偿责任。
1、三代以内直系亲属间转让,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证明时应提供结婚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或能够证明赡养、抚养关系的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部分限制性的股权转让,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的税收差异
在股权收购中,纳税义务人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股东,而与目标公司无关。除了合同印花税,根据《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目标公司股东可能因股权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
资产收购中,纳税义务人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本身。根据目标资产的不同,纳税义务人需要缴纳不同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契税和印花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