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对外转让股权协议有效吗
公司是由股东出资成立的,股东对于公司来说至关重要,出资的多少直接决定着在公司的话语权,股东存在资金困难或者其他问题的时候,就想着转让自己的股权来变现资金,解燃眉之急。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私下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主要还是看有没有违反法定的几种情况,如果没有违反就是有效的。
具体的法定情况如下:
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2、违反公司法规定。
3、违反特别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其可能产生的风险有:
1、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被否定的风险
2、显名股东恶意侵害隐名股东权益的风险
3、隐名股东难以确立股东身份、无法向公司主张权益的风险
4、显名股东的债权人针对显名股东股权强制执行的风险
1.对于实际出资人,需要慎重选择名义出资人,背景调查及风险评估具有一定的必要性,需要核实对方是否有隐藏债务、是否可能会滥用股东权利使自己的权利受损、是否有卷入其他法律风险等。毕竟自己没有显名,后续如发生争议,其股东身份的确认具有不确定性,相关权利会受到影响。
另外,自己是否可以作为实际出资人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也需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后再做规划。
2.对于名义出资人,对外有需履行出资义务/在出资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因目前主要采取注册资本认缴制,各出资人出于各种原因提高申报的注册资本,一旦公司对外产生债务或者公司因其他原因被追责,则会给名义出资人后续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良影响。且在税务上可能成为被征税的对象。
(一)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二)其可能产生的风险有
1、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被否定的风险
2、显名股东恶意侵害隐名股东权益的风险
3、隐名股东难以确立股东身份、无法向公司主张权益的风险
4、显名股东的债权人针对显名股东股权强制执行的风险
(三)产生代持股份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
某些实际出资人基于某种考虑不愿意显示于公司股东名册或登记机关的备案文件之中;为了规避公司法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有限责任公司5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200人以下);为了规避经营中的关联交易;为了规避国家法律对某些行业持股上限的限制;为了规避公司对股东身份的特别要求。
如果你的股权让他人代持了,这个人从法律上讲,我们的股权就是名义股东的而不是实际股东的。名义股东可以签字,对你的这些股权做一定的处分。
比如说:私自主张把你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而且第三人是根据公司的净资产和你所处分的股份相对应的资金去购买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即使他越权待你,你也无法追回股权。因为实名股东、实际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如果你认为你的财产有了损失,你可以向名义股东诉讼,要求他赔偿。除非你能证明名义股东与购买方互相串通侵吞你的财产,才可以让他的协议无效,否则你是追不回来你这个股权的。
代持股份的法律风险如何规避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产生代持股份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某些实际出资人基于某种考虑不愿意显示于公司股东名册或登记机关的备案文件之中;为了规避公司法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有限责任公司5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200人以下);为了规避经营中的关联交易;为了规避国家法律对某些行业持股上限的限制;为了规避公司对股东身份的特别要求。
避免风险应遵循应采取以下措施:
(1)保证股份代持协议为有效协议,实际出资人主张权利的基础是股权代持协议的有效。
(2)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时,详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约定高额违约责任并公证。针对上述所提及的法律风险,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应在股权代持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违法责任,以防范上述风险。另外,约定高额违约责任并公证。约定严格的违约责任,加大违反协议的成本,使违约方的行为得不偿失,有利于对意图违反协议的一方双方予以震慑。
(3)设立股权质押担保。在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的同时,将显名股东代持的股份向实际出资人办理质押担保。这样就确保了显名股东无法擅自将股权向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者出卖转让;即使由于其他原因,比如法院执行或者继承分割需要变卖股权,实际出资人也可以质押权人的身份,获得优先权。
(4)将股份代持协议要告知其他股东或者公司的利害关系人。如果条件许可,应将股份代持协议告知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由其他股东在协议上书面认可,此时若代持股人私下将股权出让给其他股东,实际出资人可以其他股东知情而恶意受让为由宣告转让无效而取回股权。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其可能产生的风险有:
1、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被否定的风险
2、显名股东恶意侵害隐名股东权益的风险
3、隐名股东难以确立股东身份、无法向公司主张权益的风险
4、显名股东的债权人针对显名股东股权强制执行的风险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其可能产生的风险有:
1、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被否定的风险
2、显名股东恶意侵害隐名股东权益的风险
3、隐名股东难以确立股东身份、无法向公司主张权益的风险
4、显名股东的债权人针对显名股东股权强制执行的风险
如果你的股权让他人代持了,这个人从法律上讲,我们的股权就是名义股东的而不是实际股东的。名义股东可以签字,对你的这些股权做一定的处分。
比如说:私自主张把你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而且第三人是根据公司的净资产和你所处分的股份相对应的资金去购买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即使他越权待你,你也无法追回股权。因为实名股东、实际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如果你认为你的财产有了损失,你可以向名义股东诉讼,要求他赔偿。除非你能证明名义股东与购买方互相串通侵吞你的财产,才可以让他的协议无效,否则你是追不回来你这个股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