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100人看过2024-01-27

    有限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是可以只投资入股不参与经营的,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但是因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责任有限,因此对其其他方面的限制也较多,比如出资义务,有限合伙人是不可以以劳务进行出资的。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27
    私下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公司是由股东出资成立的,股东对于公司来说至关重要,出资的多少直接决定着在公司的话语权,股东存在资金困难或者其他问题的时候,就想着转让自己的股权来变现资金,解燃眉之急。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私下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主要还是看有没有违反法定的几种情况,如果没有违反就是有效的。
    具体的法定情况如下:
    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2、违反公司法规定。
    3、违反特别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100人看过2024-01-27
    股权转让协议可以解除吗
    如果股权转让协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进行协商同意转让的话,就可以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其中,保留解除权的合意,称之为解约条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100人看过2024-01-27

    法定人变更不影响公司债务承担,仍然由原公司承担公司债务。如果是以你个人名义借款,没有证据证明为公司借款的,需要你个人担。公司换法人后之前公司债务并不因此而发生变动。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后,只要不存在抽逃出资等情形,其对公司债务一般不存在额外的责任,详细的法律相关条例华债网查询到。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公司变更法人不影响公司债务承担,仍然由原公司承担公司债务。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借款,没有证据证明为公司借款的,需要个人担。

  • 100人看过2024-01-27
    对于名义出资人,对外有需履行出资义务/在出资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因目前主要采取注册资本认缴制,各出资人出于各种原因提高申报的注册资本,一旦公司对外产生债务或者公司因其他原因被追责,则会给名义出资人后续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良影响。且在税务上可能成为被征税的对象。
  • 100人看过2024-01-27

    股东资格风险的防范如下:

    一、事前防范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都是通过双方之间的出资协议确定的。为了尽可能地降低隐名股东的投资风险,资协议应当尽量地完善。协议中应当约定各方的出资比例、利润分配比例、显名股东表决权所代表的利益、显名股东私自处分股权的后果、因显名股东自身原因造成隐名股东股权受损的赔偿责任等事项。

    二、事中防范

    公司成立后,关于股东资格认定风险主要存在于股权转让中。对于股权转让人或股权受让人的股东资格发生的争议,应坚持以股东变更登记为基本标准,尊重股权实际转让事实的原则。

    (l)公司对股权转让有审核是否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而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可视为公司对股权转让和受让人股东资格的确认,对公司及其股东均有约束力。

    (2)若受让人已事实上承受了转让方的出资额,实际上已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使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仅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应该认定受让人具有股东资格,并责令公司办理变更登记。

    (3)是否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一般不影响受让人股东资格的取得。但公司以外的第三人根据工商登记确定股东的,公司以及股权转让人和受让人不能以之对抗

    (4)若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以办理完毕工商和(或)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手续为股权转让生效条件的,未办理完毕工商和(或)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手续之前,股权的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仍应认定转让人为公司股东。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工商登记对股东的记载具有对抗效力,被记载者可以据此以股东身份对抗第三人。但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并不是所有的股东都在工商机关登记,此种对抗效力不能为未记载的股东所享有。

    三、事后救济

    如果争议已经发生,而又不能通过相关协议、认定规则或协商来解决,则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 100人看过2024-01-27
    一、股份代持协议效力纠纷
    如果股份代持协议的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主要是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情形的,一般股份代持协议是合法的。但是,这种合法也仅限于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
    二、股份代持协议实际出资人不进行工商登记存在的法律风险
    登记在工商管理部门的股东是接受委托的持股代理人,并不是实际的出资人,但是,对外而言,股东资格的确认依据的是股东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股份代持协议实际出资人虽然出资但是自己的名字并不显示在工商登记资料上,就容易存在法律风险。
  • 100人看过2024-01-27

    个体户不能够有股东,因为个体工商户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我国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是指自然人从事工商经营,经依法登记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性质更近似于自然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是不能有股东的。

    依据《民法典》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 100人看过2024-01-27
    股权转让协议里面能更改吗
    股权转让协议书还能修改,协议书如果因为一些瑕疵想要更改等的,可以双方约定更改,股权转让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内转让,就是股东和股东之间转让,可以由双方规定转让内容,另一种是对外转让,要经过股东们同意才可以。
  • 100人看过2024-01-27

    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有:

    1、代持协议仅对代持双方生效,若双方产生纠纷的,被代持人不能直接享有股权;

    2、代持协议具有秘密性,若无书面协议的,其真实性、合法性难以确认;

    3、股权代持的其他法律风险。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公证机构经审查,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