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公司股东的风险主要是投资的股权款无法回本。如果公司经营不善,股东将得不到投资带来的回报。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若是实施了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
根据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和股东哪个好视具体情况而定,区别如下:
1、法律基础不同。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是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相关规定,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又分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股东是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其他合法途径获得公司股权或股份,并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可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2、承担的责任不同。有限合伙人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则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3、进入与退出的规定不同。合伙人入伙或退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或退伙协议。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股东可通过向公司出资或受让股权或股份进入公司,股东也可通过转让其股权或股份、由公司收购其股权或股份(当然法律有特殊规定)而退出公司,股东在进入前及合法退出后均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的,股东如果没有如实履行出资责任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六条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其可能产生的风险有:
1、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被否定的风险
2、显名股东恶意侵害隐名股东权益的风险
3、隐名股东难以确立股东身份、无法向公司主张权益的风险
4、显名股东的债权人针对显名股东股权强制执行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