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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3人看过2024-01-01

    1、公司恶意逃避债务一般是不要求股东担责。因为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人格的,应当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但若因股东滥用权利,控制公司法人人格的在,则应当要求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相关法律规定的关于“滥用公司人格”的规定,是指公司股东以自己的意志操纵公司意志,使公司成为傀儡,成为逃避债务、规避风险的工具。一方面,公司股东利用公司为义务承担者的主体身份,将公司的资产及相关资产恶意转移到股东名义下,实质上是把公司作为对付债权人索债的工具,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另一方面,公司股东将公司经营所得及相关资产全部转移至各位股东的行为,使公司实质上成为“空壳”,从而无力清偿债权人的欠款,妨碍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 164人看过2024-01-01

    1、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亏损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公司出现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的责任,除了有虚假或者抽逃出资行为外。也就是说,即便是公司入不敷出,也不能拿股东个人的财产承担债务,资不抵债的,可以申请破产。

  • 116人看过2024-01-01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出现破产的情形后,可以申请破产的人是债务人或者债权人,股东是不能申请破产的。
  • 395人看过2024-01-01

    1、行使股东知情权,要求查阅公司账册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2、公司盈余分配诉讼(股东分红权)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3、行使股东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4、行使监事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检查公司财务;对公司高管提出罢免建议;对执行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但是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5、行使股东解散权,提起解散纠纷诉讼,要求解散公司

    要注意股东必须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才有资格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6、股东行使退股权

  • 147人看过2024-01-01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 140人看过2024-01-01
    股东出资不足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1、股东出资不实是指股东没有按照章程中规定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完成自己所认缴的出资额,主要表现为没有足额出资。
    2、根据《公司法》规定: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 159人看过2024-01-01

    一、在公司章程中保护小股东的权益

    公司设立之初,尽量详细地将股东权益在公司章程中加以约定。将公司大、小事项施加要求,令其均需通过股东会决议,甚至包括担保数额、借款数额期限等也可在章程中予以详细约定、限制,让小股东有机会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利于切实保护小股东的自身权益。

    二、在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举中争取职工代表的比例

    监事会组成中,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职工代表作为董事和监事,看起来似乎与小股东没有关系,但是职工代表的增加可以削弱和限制控股股东的独断专行。故明确约定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董事和监事的人数和条件,并在实践中切实履行,有利于保护小股东的权益。

    三、行使股东知情权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在司法实践中,涉及股东知情权纠纷,法院查明小股东具有真实股东资格后一般判决公司提供会计账簿,小股东可聘请专业审计人员对其真实性予以审计。

    四、行使股东损害赔偿诉讼权利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小股东利用公司法赋予的股东知情权,委托专业审计单位进行审计。一旦发现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小股东可以以公司名义或自己名义向相关责任人追偿。

    五、对无效或可撤销的股东会决议行使撤销请求权

    六、行使退股权

    七、行使解散公司请求

  • 116人看过2024-01-01
    股权变更办理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到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注:如果变更未涉及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信息,则无需变更)。
  • 111人看过2024-01-01

    股权变更小股东不签字可以协商来进行解决,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在我国股东股权取得的方式有很多种,最常见的方式进行企业筹建的时候进行出资。股东取得股东后可以享有公司的经营收益,如果股东急需资金的时候也可以转让股票进行融资,那么股权变更股东不签字怎么办。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128人看过2024-01-01
    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
    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清理的情况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应当指出的是,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不得将公司财产价值低估。
    2、制订清算方案。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当制订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
    3、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总方案。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由股东组成的,所以,无须提交股东会另行通过。将清算方案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规定,适用于因违法而解散的清算公司。
    4、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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