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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8人看过2024-01-01

    (一)、主体和客体不同

    股权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的股东,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股权。而资产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资产。

    (二)、负债风险差异

    股权收购后,收购公司成为目标公司控股股东收购公司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目标公司的原有债务仍然由目标公司承担,但因为目标公司的原有债务对今后股东的收益有着巨大的影响。

    因此在股权收购之前,收购公司必须调查清楚目标公司的债务状况。对于目标公司的或有债务在收购时往往难以预料,因此股权收购存在一定的负债风险。(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而在资产收购中,资产的债权债务状况一般比较清晰,除了一些法定责任,如环境保护、职工安置外,基本不存在或有负债的问题。因此,收购公司只要关注资产本身的债权债务情况就基本可以控制收购风险。

    (三)、税收差异

    在股权收购中,纳税义务人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股东,而与目标公司无关。除了合同印花税,根据《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目标公司股东可能因股权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

    资产收购中,纳税义务人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本身。根据目标资产的不同,纳税义务人需要缴纳不同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契税和印花税等。

    (四)、政府审批差异

    股权收购因目标企业性质的不同,政府监管的宽严程度区别很大。对于不涉及国有股权、上市公司股权收购的,审批部门只有负责外经贸的部门及其地方授权部门,审批要点主要是外商投资是否符合我国利用外资的政策、是否可以享受或继续享受外商投资企业有关优惠待遇。

  • 151人看过2024-01-01

    1、注意所签协议的主体。通常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该是公司股东,受让方则可以是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可以是公司股东外第三人。

    2、股东会、或者其他股东的意见或决议。公司股东在对外第三人转让股权之前,必须要先征求公司其他股东的意见。

    3、需要对前置审批程序加以关注。

    4、有清晰的公司股权结构。

    5、受让人应该要仔细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6、受让人应该尽可能的了解受让股权的信息,以确认受让股权是否存在问题。

    7、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相应的保证及承诺。

    8、应该及时至有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128人看过2024-01-01

    1、注意所签协议的主体。通常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该是公司股东,受让方则可以是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可以是公司股东外第三人。

    2、股东会、或者其他股东的意见或决议。公司股东在对外第三人转让股权之前,必须要先征求公司其他股东的意见。

    3、需要对前置审批程序加以关注。

    4、有清晰的公司股权结构。

    5、受让人应该要仔细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6、受让人应该尽可能的了解受让股权的信息,以确认受让股权是否存在问题。

    7、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相应的保证及承诺。

    8、应该及时至有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131人看过2024-01-01

    1、注意所签协议的主体。通常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该是公司股东,受让方则可以是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可以是公司股东外第三人。

    2、股东会、或者其他股东的意见或决议。公司股东在对外第三人转让股权之前,必须要先征求公司其他股东的意见。

    3、需要对前置审批程序加以关注。

    4、有清晰的公司股权结构。

    5、受让人应该要仔细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6、受让人应该尽可能的了解受让股权的信息,以确认受让股权是否存在问题。

    7、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相应的保证及承诺。

    8、应该及时至有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240人看过2024-01-01

    股东怠于清算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种是股东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怠于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应当在其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是与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怠于清算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相关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两种责任的差异主要有两点:一是前者给公司造成损失,但能够清算;后者是导致公司不能清算;二是前者是股东在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后者是股东在公司债务范围内与公司一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784人看过2024-01-01

    第一步:到之前开立股票账户的营业部(必须是之前开股票账户的券商营业部,即在哪里开的股票账户就必须在哪里注销股票账户,无法到其他券商办理,也无法在开股票账户的券商的其他营业部办理,)提出注销股票账户的申请。

    第二步:按照券商营业部的要求在券商营业部给单子找该营业部的相关负责人签字。

    第三步:在券商营业部各个岗位的相关负责人签完字之后到柜台凭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手续。

    第四步:在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手续之后的第二天或者这之后办理证券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

  • 191人看过2024-01-01

    第一步:到之前开立股票账户的营业部(必须是之前开股票账户的券商营业部,即在哪里开的股票账户就必须在哪里注销股票账户,无法到其他券商办理,也无法在开股票账户的券商的其他营业部办理,)提出注销股票账户的申请。

    第二步:按照券商营业部的要求在券商营业部给单子找该营业部的相关负责人签字。

    第三步:在券商营业部各个岗位的相关负责人签完字之后到柜台凭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手续。

    第四步:在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手续之后的第二天或者这之后办理证券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

  • 169人看过2024-01-01

    被告主体: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禁止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原则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公司股东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框架下行使权利,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责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进一步明确了“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 223人看过2024-01-01

    公司亏损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或者公司清算加以实现。

    一、股权转让:一是其他股东收购该股东的股权,二是该股东将所持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

    二、公司减资:股东会做出减资决议,该股东减资从而退出公司。

    三、公司清算:股东会做出解散清算的决议,公司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后,公司还有剩余财产的,则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公司予以注销。

  • 218人看过2024-01-01

    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法解释(三)》

    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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