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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47人看过2024-01-01

    公司增资扩股的流程:

    一、如果公司需要筹集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就可以手增资扩股的办法解决筹集资金问题,其程序大致如下:

    1、由董事会制定增资方案。

    2、由股东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增资方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资方案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也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股东缴纳新增资本的出资,签订协议书。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公司法》关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应当按照《公司法》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规定执行。

    4、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在申请变更注册资本时,要提供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增资扩股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需要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另外,还要注意:

    (1)注册资本变更。提供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2)股东变更。需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盖有公司公章的变更申请报告;公司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书)、新股东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律规定需要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工商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有其他材料;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等。


  • 148人看过2024-01-01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申报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

    (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

    (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

    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

    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 721人看过2024-01-01

    股权出质无效,指的是股权质押行为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那么股权出质就是无效的:

    1、主合同无效。股权出质通过质押合同进行约定,而质押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目的是为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如果主合同无效,主合同的债务自然不存在,那么质押合同也就无效。

    2、从合同无效,也就是质押合同无效。

    3、没有办理质押登记。股权出质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将质权登记于备案的股东花名册上,如果没有办理登记手续,股权出质行为就不发生法律效力。

  • 143人看过2024-01-01

    增资扩股与股权转让的区别

    1、资金受让方不一样。增资的受让方是公司,转让的受让方是原股东。

    2、增资就是增加注册资本,而转让不会增加注册资本。

    3、增资后,新股东和原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是否一样,需要做另外的约定。而转让的新股东与原股东一致,不但继承了原股东在公司的权利,也应当承担原股东相应的义务。

    4、增资需要开股东大会,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转让则是半数的股东同意即可,只需书面通知,不用开股东会。

    5、增资一般体现出公司的实力,告诉别人公司在发展。而转让一般体现在团队建设上,告诉别人我们又来了一个牛人。

    6、增资进来的钱不用交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原股东需要交税。


  • 137人看过2024-01-01

    增资扩股与股权转让的区别

    1.资金受让方不一样。增资的受让方是公司,转让的受让方是原股东。

    2.增资就是增加注册资本,而转让不会增加注册资本。

    3.增资后,新股东和原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是否一样,需要做另外的约定。而转让的新股东与原股东一致,不但继承了原股东在公司的权利,也应当承担原股东相应的义务。

    4.增资需要开股东大会,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转让则是半数的股东同意即可,只需书面通知,不用开股东会。

    5.增资一般体现出公司的实力,告诉别人公司在发展。而转让一般体现在团队建设上,告诉别人我们又来了一个牛人。

    6.增资进来的钱不用交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原股东需要交税。


  • 168人看过2024-01-01

    股东持有的股权可以依法转让的,股权可以出质为债务担保的,出质股权担保债务的,要签订质押合同,办理质押登记后,质权就设立,债权人享有质权。

    一、股权质押是否能二押

    股权出质后不能转让,所以股权质押后能二次质押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300人看过2024-01-01

    公司股东手中的股份不仅仅可以进行股权转让,也可以进行增资。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将其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而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

    1、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中资金的受让方不同。

    股权转让的资金由被转让公司的股东受领,资金的性质是股权转让的对价;而增资扩股中的获得资金的是公司,而非某一特定股东,资金的性质是公司的资本金。

    2、投资人对公司的权利义务不同。

    股权转让后,投资人取得公司股东地位的同时,不但继承了原股东在公司的权利,也应当承担原股东相应的义务;而增资扩股中的投资人是否与原始股东一样,承担之前的义务,需由协议各方进行约定。

    3、出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变化不同。

    股权转让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并不发生改变;而增资扩股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必然发生变化。

    4、增资扩股后公司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不变。

    股权转让后公司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会发生改变。因为增资扩股一般会导致原股东股权的稀释,但不影响原股权的计税基础,对企业增加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属于股东新投入的资本金,对股东的投资款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中原股东获得转让资金后,扣除股权的计税成本及相关税费确认“财产转让所得”征收所得税,但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同时根据股权转让的比例调整原股东股权的计税基础。


  • 140人看过2024-01-01

    1、长期性

    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

    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

    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总股本同时增加。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


  • 190人看过2024-01-01

    1、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

    2、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3、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 184人看过2024-01-01

    股权质押、股权转让、股权增资扩股、股权私募四种。

    一、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又称为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用自己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一般观点认为,以股权为质权标的物时,职权的效力并不等于拥有股东的全部权利,只是拥有其财产权利。换言之,就是股东出质股权后,质权人只能行使与财产权利相关的权利,如收益权,企业重大决策与选择管理者等与财产权利无关的权利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二、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指企业股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把手中的股份转让给他人,使他人成为企业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动,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把对企业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转移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企业的股东,获得股东权。股权转让是转让方与受让方达成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因此,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需要通过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

    三、增资扩股:

    增资扩股是权益性融资的一种形式,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者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提高企业资本金。对于有限责任企业而言,其通常是指企业增加注册资金,新增部分由新股东认购或新老股东一起认购。

    常见的增资扩股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邀请出资,改变原有出资比例。

    2.按原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额。该方式只适合用于股东内部增资。

    四、私募股权融资:

    私募股权融资是相对于股票公开发行而言的,是以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通过定向方式引进新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名,是一种通过增加企业新股东而获得资金的一种股权融资行为。

    国内有不少企业为了获得发展,都进行了私募股权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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