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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人看过2024-01-01
公司股东内部股权转让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可以自由决定转让给哪个股东,以及转让多少股权。
公司股权转让具体的流程包括:
(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二)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三)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四)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五)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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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人看过2024-01-01
目前派生诉讼已被公认为是各国公司法律体系中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重要环节,并被普遍运用,其权益保护功能已被充分认识。与此同时,由于派生诉讼发生于股东、董事、经理、公司等内部关系人之间,原告股东诉权的提起和运行过程,也就是司法介入公司内部治理的过程,派生诉讼的另一重要功能也得到相应的体现,即发挥着对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合理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功能。
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代公司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绝大多数股东不直接从事公司的日常事务管理,公司经营权多由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行使,公司的这种管理结构极有可能为高级管理人员滥用经营权和损害公司权益留下空间。此外,在“资本多数决”原则下,大股东有可能利用自己手中的表决权优势操纵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权益。目前,也的确存在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领取不合理薪酬现象,甚至有的高级管理人员为谋取个人私利进行自我交易,给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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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人看过2024-01-01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内部转让采取自由主义原则,法律没有设定强制性的规定。
外部转让则受到限制,这种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强制性规范:
一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二是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是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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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人看过2024-01-01
1、原告主体不同。股东诉讼是原告是股东。股东代位诉讼中,原告是公司。因此,股东代位诉权可以是单独诉讼,股东共同诉讼。
2、侵权客体不同。股东诉讼中,侵害的是股东利益。股东代位诉讼中,侵害的是公司利益。
3、诉讼目的不同。股东诉讼是为保护股东自身合法权益提起的诉讼。而股东代位诉讼的直接目的是为维护公司利益。
4、法律责任承担者不同。股东诉讼的诉讼责任为股东承担。股东代位诉讼责任由公司承担。
5、被告不同。股东诉讼中,股东诉讼权利是源于股权,其被告可以是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职员,但不能是公司外的第三人。股东代位诉讼则不同,只要公司怠于行使诉权,任何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的侵害人都能成为股东代位诉讼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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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人看过2024-01-01
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原则上应当是享有代表诉讼提起权的股东。但是,为制约股东诉权的滥用,股东并不是可以随意提起诉讼,它有一些条件的限制。
原告股东提起和维持代表诉讼时必须持有公司股份。原告股东持有股份才可提起诉讼,但对于原告股东持股的数量,公司中大多是大股东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或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利用其职权,或其他第三人直接实施损害公司权益的侵权行为,该行为虽然损害的是公司整体利益,但进而损害了原告中小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若对代表诉讼原告规定一个硬性的持股比例要求,极易将中小股东排除在股东代表诉讼之外,致使中小股东的所者权益最终受到损害,有损于公司法中鼓励投资和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因此,我国应采用将股东的代表诉讼规定为单独股东权,而非少数股东;只要股东拥有公司的股份即可。唯此,才能真正保证绝大多数中小股东的权益,建议《公司法》在修改时应予明确和采纳。
而且,原告股东的资格不仅在起诉时已具备,还必须在诉讼过程中仍然拥有。如果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后,原告股东丧失其股东资格,除非其继承者明确表示继续参与诉讼,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当然,原告股东在诉讼过程中具备股东资格也有例外,即如果原告股东资格的丧失是由于被告行为造成的,原告仍可继续进行诉讼,这一点在立法时也应明确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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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人看过2024-01-01
股东派生诉讼,也称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正当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母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等的侵害,而公司怠于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关于董事、监事、经理的法律责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规定了追究上述责任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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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人看过2024-01-01
公司之间的股权代持纠纷按照普通的民商事合同纠纷进行处理。具体而言,股权代持协议本质上就属于合同,因此其纠纷的处理是按照民商事诉讼处理的,如果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以及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且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那么这种委托持股是有效的。因此股权代持协议是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来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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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人看过2024-01-01
公司有贷款也是可以转让股份的。因为公司的贷款是公司的债务,不需要股东来承担,因此即便公司有贷款,股东也是可以将自己所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进行转让的。但是在转让的过程中,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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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人看过2024-01-01
民法典规定,股权质押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质权人对质押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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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人看过2024-01-01
1、子公司欠债,母公司一般是不用还的。子公司具有独立民事行为,母公司没有承担债务的责任,子公司的债务由子公司自己承担。公司也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