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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人看过2024-01-01
可以对外转让股份,其他股东若不同意转让,就应当购买股份,价格可以通过评估来合理确定。受让股权是一种投资行为,投资是一项重要的商事活动,各种投资主体应当具备商事主体的基本条件,我国法律对于债权投资法律并无特殊的主体资格限制,只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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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人看过2024-01-01
法人股可以流通。现有法人股流动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协议转让、拍卖、质押和回购。
法人股是企业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或者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国家允许的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根据投资者的不同,股权设置有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四种形式。法人股是法人相互持股形成的所有制关系。法人相互持股是法人经营自身财产的一种投资方式。
法人股票应当记录法人名称,不得以代表人名称记录。法人不得将其持有的公有股份、股权证和优先股权转让给法人单位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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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人看过2024-01-01
通常法人股应该由法人来购买,个人不能购买法人股。但前几年确实有个人购买法人股的情况出现,这叫个人化的法人股,现在有关部门对于此种情况作出了认定,出资人可以领取红利。领取红利时,出资人应该到中央登记结算中心,请他们为出具相应的持有法人股的证明,以及持有数量的证明,然后再凭此证明向上市公司领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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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人看过2024-01-01
自然人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法人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或其他法人的,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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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人看过2024-01-01
法人是由人组成的组织,通过法律人格化,具有独立财产,独立承担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对外代表公司,他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实施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由公司承担。
例如: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产生法律效力。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不同,是种无生命的社会组织体,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特征:法人是集合性主体,法人是人的集合体与财产的集合体的有机统一;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
法定代表人是依据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特征:法定代表人的资格是法定的或章程确定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业务活动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所进行的民事活动,法人都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是确定的法律概念,是特定的某个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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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人看过2024-01-01
根据股权的内容和行使的目的,股权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 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的目的而行使的权利。 自益权与共益权是对股权的基本分类。
自益权主要是财产权,属于股权的内容。自益权的存在以股东的个人利益为基础,依附于股东资格。股东权利中属于自益权的包括: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权利;依照法律、公司章程转让出资的权利;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出资的权利;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资本的权利;依法分配公司解散清算后的剩余财产的权利。
股东的自益权和共益权可以质押,但是需要遵守公司章程的约定。
根据股权的内容和行使的目的,股权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的目的而行使的权利。自益权主要是财产权,属于股权的内容。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如出资证明或者股票的请求权、股份转让过户请求权、股息和红利的分配请求权、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等。共益权则是与大家全体利益相关的权利,这个权利关系到公司整体的发展,如以下权利:主要包括出席股东会的表决权、任免董事等公司管理人员的请求权、查阅公司章程及簿册的请求权、要求法院宣告股东会决议无效的请求权,以及对公司董事、监事提起诉讼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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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人看过2024-01-01
优先认购权的行使期限为其他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经过合理期限不主张购买,应认定其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
《公司法》第72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新股优先认购权的功能在于保护原股东的利益,防止其股权利益和表决权受到稀释,因公司的增资行为而遭受不合理的损失。从权利性质上来看,新股优先认购权应属形成权,原股东一经作出认购新股的意思表示即在他和公司之前形成认购待实缴的法律关系,无需公司同意。
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新股优先认购权的行使期限,但从维护交易安全与秩序、保护公司利益以及稳定经济秩序的角度出发,结合商事行为的规则和特点,法院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应限定该项权利行使的合理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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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人看过2024-01-01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1.在公司设立之初,可在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等文件中约定,在某些约定情形下,股东可书面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公司也可书面要求回购股东所持股权,但均应明确回购时点及回购价格的计算办法,以便股权回购具备可操作性。
2. 在公司存续过程中,公司与股东通过签署股权回购协议等类似协议文件的方式回购股权,文件内容大体包括主体、回购股权数额、价格、交割时间等基本要素。
3. 公司在回购股权后,应注意后续处理,及时将收购的股权进行转让或作减资处理。
在实践中,不排除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回购合意通过股东会决议的形式体现。我们认为,只要股东与公司之间达成回购合意,约定了具体的回购股份比例、价格、交割等基本交易要素,该合意即告成立并有效,而并不限于以协议书或者合同的形式,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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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人看过2024-01-01
原告资格的确认。各国公司法对原告资格都设定了限制条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持股时间的限制。英美法系国家采用“当时股份持有规则”,即原告股东必须在其起诉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时拥有公司股份(或身份)。大陆法系国家则采用“持股期限规则”,即原告股东必须在起诉前连续持有公司股份达到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限。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持续期间持股规则,时间为6个月。
最高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中规定:“公司法规定的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二是持股数量的限制。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原告股东须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最高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中规定:“公司法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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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人看过2024-01-01
股份、股票进行质押的,质押合同一般是自签名或者盖章时生效。但质权自办理质押登记后生效,债权人才取得质权。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