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股东知情权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股东查阅、复制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1、法定代表人利用职务便利占用公司资产。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成立同业竞争公司。
3、公司固定资产出资不明致其出售所得归属产生争议。
4、公司股东之间达成保证固定回报协议被诉侵害公司财产。
5、公司法定代表人履职不当损害公司利益。
1、提出请求的主体应当为公司股东,司法实践中以商事登记外观主义为一般原则,即要求是股东所查期间为公司工商登记股东。
2、该股东应当以书面方式向公司提出请求,说明查阅内容,查阅方式并说明目的。
3、公司在收到书面通知15日内不予以回复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提供查阅。
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股票质押的质押率主板5折到6折,一般5折;小盘股或优质创业板股票3折到3.5折,一般3折;中盘股在3-5折之间;股票质押率由贷款人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
股权质押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1、双方商议股权质押的金额、利率、期限等相关事宜并达成协议;
2、签订股权质押合同;
3、到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4、出借方发放资金。
1、公司亏损股东如何承担债务
公司出现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的责任,除了有虚假或者抽逃出资行为外。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权转让,如果是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则股东需要签字,需要有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转让。但如果是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的,则股东不需要签字,只需要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协商。
公司发生股权转让不需要所有股东到场,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股份公司发生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时,签订股权变更合同程序并不一定需要所有股东全部到场,只需要股权持有者与受让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合同,而且如果股东由于业务繁忙可以通过授权形式,由获取授权的代理人到场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完成股权转让程序。
(一)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
现代公司,尤其是股份公司股东人数较多,绝大多数并不直接管理公司,而通过查阅财务会计报告能便捷而快速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实现对公司的间接控制(实际上是对高管人员的控制)。
(二)账簿查阅权
账簿查阅权是指股东对公司的会计账薄、会计书类和有关记录进行阅览的权利。
(三)公司决议查阅权
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是公司决策、管理和执行、监督的组织机构,股东可以通过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来了解公司的日常运营情况,监督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
(四)询问权
当股东出于正当目的想了解上述文件中没有说明的问题时,股东应当有权就相关的问题向董事及相关经营人员进行询问。
股东出资不足责任怎么处理
1、股东出资不足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