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一方面,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作为股东,未必具有专业的会计知识,如果不允许股东委托专业人员进行查阅,股东知情权将无法行使,流于形式;另一方面,根据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委托专业人员代为查阅,公司法亦未禁止。
1、明确办理地点。对于一个单位要变更财务负责人,那么就需要到当地主管的国税局以及地税局变更,一定要将两个税务局都申请变更,否则出现问题得不到有利依据
2、填写变更申请。到了税务机关以后,找到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人员,告知申请事项,索取相应的表格,然后填写一份税务变更申请的表格,让税务部门审批。
3、提供身份证明。应该先税务机关提供相关变更人员的身份证明,比如单位财务负责人以及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税务机关进行身份认证使用。
4、提供任职文件。应该向税务机关提供新的财务负责人的任命文件,通常是任职通知或者任命书的文件形式,表示单位重新任命了一位新的财务负责人。
5、证明从业资质。对于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就必须有相应的资质,也就是说,从事会计工作的从业证明原件,比如会计师资格证书等,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中小股东有两种行使股东诉权的方式如下: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位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公司监事会的决议至少要包含下列内容,股东的名称,召开该监事会的是由,一般是为了公司的更好发展或者公司更大的利益而应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召开监事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监事会的是由出现,公司出现了什么不良状况,故需要召开监事会。除此之外,还要写明监事会会上需要表决的事项,或者经监事会决定,通过制定了什么样的方针政策。
2、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中小股东有两种行使股东诉权的方式如下: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位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新投入的股本计入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账户。
2.在会计核算上,为了反映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对于非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应设置“实收资本”总帐科目。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应设置“股本”总分类账户;从企业投资者收到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在“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核算。(资本公积的定义:是指公司投入资本所导致的各种增值。一般这种升值不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主要包括资本或股权溢价、合法财产重估增值、资本汇率折算差额、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及拨款转拨等。)
3.新投入的股本没有原则。投资完成后,将资本分成股份,再按股份数入账,或者直接按股份数入账投资股份数和资本总额。
上市公司分立程序:
1、拟定公司分立方案;
2、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公司分立方案;
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通知债权人,并于在报纸上公告;
5、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企业发生各种应付、暂收或退回有关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支付有关款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入资金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按照合同约定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个体工商户和公司的区别:承担的责任不同: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公司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投资人不同:个体工商户是一个自然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需要1~50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