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作为发起人参与公司的最初设立活动,并实际出资或认购股份的人,是公司的原始股东。
二、继受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依法取得公司已有股东的出资或股份的,依法取得的方式包括:依法转让、继承、赠与或法院强制执行等与原始股东相对应,我们可以称为继受股东。
三、新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解决经营资金的需求,除通过银行贷款等对外举债的方式外,还可以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募集资金。公司增资可以向原有股东筹集,也可以向公司股东以外的投资人筹集。这时,原股东以外的投资人可以通过向公司投资而成为该公司的新股东。
股权转让不一定要股东会决议。
一、股东与股东之间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不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只要转让方与受让方有转让协议,按《公司法》规定程序办理即可。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优先购买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东,是专门针对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其以自己的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虽然有限合伙人和股东同样是承担有限责任,但是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适用的范围不同,其具体的权利义务也不同,大家一定不要混淆。
不是。
合伙人与股东的区别:
(一)对象不同,合伙人是合伙企业中一种合伙方式,股东,是专门针对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
(二)承担的责任不同,合伙人分为有限合伙人和无限合伙人
1、有限合伙人依据自己的出资承担有限责任;
2、无限合伙人则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股东是以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中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三)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
合伙人主要有《民法典》《合伙企业法》规定其权利义务,股东由《公司法》等规定其权利义务;
不是
合伙人与股东的区别:
(一)对象不同,合伙人是合伙企业中一种合伙方式,股东,是专门针对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
(二)承担的责任不同,合伙人分为有限合伙人和无限合伙人
1、有限合伙人依据自己的出资承担有限责任;
2、无限合伙人则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股东是以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中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三)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
合伙人主要有《民法典》《合伙企业法》规定其权利义务,股东由《公司法》等规定其权利义务。
股东,是专门针对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其以自己的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虽然有限合伙人和股东同样是承担有限责任,但是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适用的范围不同,其具体的权利义务也不同,大家一定不要混淆。
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是股东,有限合伙人模式是合伙企业中一种合伙方式,主要是相对于无限合伙人也即普通合伙人而言,有限合伙人依据自己的出资承担有限责任,无限合伙人则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股东,是专门针对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其以自己的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虽然有限合伙人和股东同样是承担有限责任,但是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适用的范围不同,其具体的权利义务也不同,大家一定不要混淆。
不算
合伙人与股东的区别:
(一)对象不同,合伙人是合伙企业中一种合伙方式,股东,是专门针对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
(二)承担的责任不同,合伙人分为有限合伙人和无限合伙人
1、有限合伙人依据自己的出资承担有限责任;
2、无限合伙人则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股东是以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中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三)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
合伙人主要有《民法典》《合伙企业法》规定其权利义务,股东由《公司法》等规定其权利义务。
一般公司破产后不会对股东有影响,公司破产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此外,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不算。
合伙人与股东的区别:
(一)对象不同,合伙人是合伙企业中一种合伙方式,股东,是专门针对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
(二)承担的责任不同,合伙人分为有限合伙人和无限合伙人
1、有限合伙人依据自己的出资承担有限责任;
2、无限合伙人则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股东是以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中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三)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
合伙人主要有《民法典》《合伙企业法》规定其权利义务,股东由《公司法》等规定其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