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票是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关键环节,是股东行使表决权的基础。
2、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3、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4、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5、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须记载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6、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在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7、如果出现重复投票,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1、对企业的经营策略和投资规划做出决策;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宜;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宜;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做出发行企业债券的决议;
9、做出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10、做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决议;
11、做出企业合并、分立、形式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决议;
12、修改企业章程。
股权转让要交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股权转让要交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召开分两种情况: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年会,通常是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的6个月内召开。具体时间由公司自行规定。临时召开股东大会出现重大问题,需要股东大会表决时,应该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总人数不足本法所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条件: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在50个以下。法律上,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要求没有特别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组织,股东完成出资后就取得股东资格。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因此,不论股东大小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以章程行使表决权。如果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参加股东会议,有权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股权转让的价格怎么确定
当前,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除了对国有股权的转让估价作了限制性规定外,对于普通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并未作具体的规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在法律实践中,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
(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
(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
(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
(4)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
(5)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
1、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公证由当事人自主决定。只要是经股东会决议并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权后的合法转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就有法律效力,不需公证。委托他人代办时可以公证。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临时股东大会提前十五天通知,必须有效地通知到每个股东。对于定期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日期进行通知,对于非上市公司年会需要提前二十天通知,上市公司无论是年会还是临时会议都提前三十天通知。
股东会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临时会议是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以外召开的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分年会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3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位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