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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4人看过2024-01-03
    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控股式收购的结果是A公司持有足以控制其他公司绝对优势的股份,并不影响B公司的继续存在,其组织形式仍然保持不变,法律上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B公司持有的商品条码,仍由B公司持有,而不因公司股东或股东股份数量持有情况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改变。商品条码持有人未发生变化,其使用权当然也未发生转移。
  • 100人看过2024-01-0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电话: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于xxx年xx月xx日订立。

    鉴于甲方在公司合法拥有xx%股权,该公司于年月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xx%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xx%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xx%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元作为保证金,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xx%的价款。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1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所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xx天之内一次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1款所规定价款的xx%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应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意外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由甲方负责实施,乙方享有股东的监督权。

    第五条公司的收益分配

    甲、乙双方各享有公司收益的50%比例分配。

    第六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

    元,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股权转让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第七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把受让的股权转让与任何第三方。

    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担任公司股东期间不得从事和本公司相同的商业活动。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的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xx‰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该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补充性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转让方:(签章)

    受让方:(签章)

    年月日



  • 100人看过2024-01-03
    第一、写明甲方和乙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等。
    第二、写明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的原则,达成一致的协议如下。
    第三、写明内容:自某年某月某日起,某公司转让给某某,在此之前的债务与乙方无关,在执照转让期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变更工作,变更时间为两个月(根据变更内容可以适当调整),在变更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利用甲方资料作违法活动,否则一律后果由乙方自负,变更完后由双方点清资料交接完毕,一次付给预先定好的价格交付甲方,变更工作完成后,该企业的一切账务与甲方无关。第四、此协议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 125人看过2024-01-03

    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不同,将直接影响股权转让价格,从而影响公司、股东和受让方的利益。实践中,确定股权转让价格通常有几种做法:

    (1)将股东出资时股权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2)将公司净资产额作为转让价格;

    (3)将审计、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4)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也有采用其他方法来确定转让价格的。

  • 100人看过2024-01-03

    (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二)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三)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四)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五)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到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注:如果变更未涉及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信息,则无需变更)。

  • 138人看过2024-01-03

    股份公司股权质押规定是公司是可以利用自己的股权来进行质押从而获得一定的贷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 100人看过2024-01-03
    可以。只要凭当事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签名盖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就可办理。这里还需区分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到工商局办理,非上市股份公司需到办理股权托管登记的机构办理。
  • 131人看过2024-01-03

    股权收购注意事项是:

    1、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特别应当注意的是,目标公司因为对外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并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

    2、还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是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律师事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附件。

  • 183人看过2024-01-03

    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如下:

    1、到原登记机关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

    2、提交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章程等材料;

    3、审核材料;

    4、符合变更登记条件的,完成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03

    视情况而定。

    对某些具备特定身份的人,比如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等,如果将股份转让给了他们,股份转让后是有锁定期的。如果是将股份转让给除了这些身份之外的人,一般来说是没有锁定期的。

    股交中心规定,公司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是有锁定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存量股份总数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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