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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5
    一、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

    三、解散公司

    从公司法的规定分析,股东在公司解散的情形下等同于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

  • 120人看过2024-01-05
    签章:指签字盖章的合称,即在当事人的姓名或单位名上加盖印章,其作用有双保险的意味,签章是根据个人签字的样式刻的印章,本人可以授权在一些情况下使用视同个人签字。一般合同上说的签章是指授权人签字和公司盖章两个动作。
  • 100人看过2024-01-05

    可以向法人或股东借款,收据可以作为原始凭证作帐,分录为:借:现金,贷:其他应付款(或长期应付款)不能作为长期借款,长期借款是面对银行的.

    股东与公司之间“合法的”借贷关系才会受到法律保护。“合法”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用途、债权债务关系合法等等。例如,股东借款在不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应当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并履行法定程序;股东借款应当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并依法履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按期还本付息;股东借款额不应超过其股份数额;借款时间不应超过一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规定,加强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税。);对于借款进行了必要的财务帐务处理;股东的借款不应当出现有损于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如果股东在借款活动中违反了有关金融管理、财务制度、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应该受到惩处。

    所以,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如果违反法律规定,采用借款的方式被认定为抽逃出资,股东就要因为该行为不合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 120人看过2024-01-05
    股权质押主要是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对有权处分的且可以转让的股权出质。
  • 100人看过2024-01-05

    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是否可以用作对其他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目前并没有限制性规定。但操作时应遵守相关规定。

    《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修订前《公司法》第十二条有下列规定。企业法人对外投资时,其累计长期投资(含本次拟投额)不得超过本企业所有者权益的50%(经国务院批准或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向其他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额可以超过母公司净资产的50%除外)。

  • 100人看过2024-01-05
    收到投资款是需要给股东写收款收据的。收到股东投资款,会导致货币资金增加,资产增加计入借方核算,同时会导致实收资本增加,所有者权益增加计入贷方核算。

    收到股东投资款的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实收资本。

  • 120人看过2024-01-05
    税务转股是指从资本公积金或盈余公积金中转增股份的办法分红,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增加股本的规模。
  • 100人看过2024-01-05
    股东维护自身利益的方式有:一、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二、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三、少数股东可以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以及主持股东大会。四、股东可以依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质询。五、可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公司提起诉讼。
  • 100人看过2024-01-05
    (1)股东出资的非货币资产必须是可评估,且可转让的资产。不可评估或不可转让的资产不可作为股东资产,如劳务、集体土地使用权等。(2)股东非货币资产出资需要评估,且非货币财产评估价值不得低于章程所确定的价格。若非货币出资,但未评估作价,因非货币财产其实际价值是否与章程所定价额相符并不明确,在当事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时,法院会委托合法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然后将评估所得的价额与章程所定价额相比较,以确定出资人是否完全履行了出资义务。若非货币资产评估价值低于章程所定价额,则为公司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3)非货币出资需要及时到位。其中,权属变更不需要登记的非货币资产,要及时交付,如库存商品;权属变更需经登记的非货币财产,如土地、房屋、股权等,实行权属变更与财产实际交付并重标准,即该财产不仅需要实际交付公司使用,还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否则即为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在公司设立或公司增资环节,公司股东要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 100人看过2024-01-05

    借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1、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2、借款期限为______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_____%;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3、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4、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5、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I仲裁机构解决。

    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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