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3、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股东权利包括: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股东知情权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8.请求提起诉讼和单独提起诉讼的权利
9.强制公司解散的权利
10.提案权
让未出资的股东,退出其股东资格的方法为:
1.建议在公司章程中设置限制瑕疵出资股东权利的条款。
2.建议在公司章程中设置“股东失权”条款所谓“股东失权”是指公司对于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催告其在一定期限内缴纳出资,逾期仍不缴纳的即丧失其股东权利。
可以担任。
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股东会)决定。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权限行使职责。法定代表人对股东(或股东会)承担责任和享有权利。因此,非股东法定代表人应与股东(股东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果没有签订聘用合同,则存在很大风险。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但一个法人可以同时担任多个公司的法人。
国有股权对外转让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隐名股东要确认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
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际出资,谁就拥有最终的股权。
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换句话说,其他股东明知隐名股东存在的,也就是默认同意隐名股东持有股权,故应该认定隐名股东持有股权。
3、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这是不少隐名股东确认股权的实质性条件,值得注意。
4、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当然了,对隐名股东而言,只要已经实际出资的都可以向公司要求确认股权,只要经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在原显名股东同意及协助下,就可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成为显名股东了。
股东要承担下列责任:
1、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2、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3、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其他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股东权利包括: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股东知情权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8.请求提起诉讼和单独提起诉讼的权利
9.强制公司解散的权利
10.提案权
股东权利包括: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股东知情权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8.请求提起诉讼和单独提起诉讼的权利
9.强制公司解散的权利
10.提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