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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人看过2024-01-05
股东的知情权有:
1、对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查阅和复制权利;
2、申请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
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限于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可见,股东知情权的行使范围被限定在一个非常狭小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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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人看过2024-01-05
临时召开的股东大会履行程序规定的,并且经三分之二的股东表决通过的,表决的决议是有效的。
公司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所以,董事会成员一旦少于5人,公司就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一般投资者更为关注的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包括主要股东变更、收购兼并、重大人士变动、调整股利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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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人看过2024-01-05
1、公司的表决权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章程来行使。
2、如果章程没有规定,则按照出资比例来行使表决权。根据出资额的多少,决定了股东表决权所占的比例。
3、表决权行使应当按照一人一票方式进行表决。
4、股东大会所做的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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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人看过2024-01-05
股东表决权行使原则为一股一表决权原则。依股份平等原则,每一股份所蕴含的表决权和表决力是完全平等的,为便于计算和比较诸股东表决权之大小,遂有一股一表决权原则之承认。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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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人看过2024-01-05
临时股东大会是指根据法定原因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开的不定期股东大会,以决定需要股东表决的公司临时重大事项。有下列情形的,应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不足规定人数或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亏损达实收总额三分之一时;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时;认为必要时;提议召开时;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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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人看过2024-01-05
召开流程如下:
1、会议筹备。包括:确定召开股东大会;会务组织;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
2、通知股东。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3、会前检查。
4、审议及决议。包括的内容有:律师见证;审议及表决;会议记录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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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人看过2024-01-05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这属于一种侵权行为,抽逃出资的发起人应当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公司可以起诉抽逃出资的发起人.要求其归还所抽逃的出资及赔偿由此给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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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人看过2024-01-05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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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人看过2024-01-05
董事会成员不一定由股东组成,即公司董事不一定是公司的股东。根据公司法第44条规定,国有企业或国有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应当由公司职工代表,但公司职工代表不一定是公司的股东,因此公司董事不当然是公司的股东。但实践中为了便干管理与维护公司利益,通常都会选举出与公司有密切联系的股东,作为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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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人看过2024-01-05
1、股权内部转让原则上是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一般只有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