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148人看过2024-01-07
    一般情况下,股东及法人的要承担组织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应当在记载在股东名册,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即质押权人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质权,出质的股东因股权转让而丧失股东权;质权优于债权,即当质押权人不能实现质权时,其对破产财产具有优先受偿权。
  • 149人看过2024-01-07
    合法存在的公司股权依法可以继承。
    对于营业执照被吊销的企业而言,公司股权仍然存在,股东资格可以继承,股权也有相应的财产性权利,股权本身亦可以继承。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继承人在继承股权之后,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偿还公司对外债务,最后对剩余资产按股权比例继承。
  • 228人看过2024-01-07
    股权继承的申请流程如下:
    1、公司规章制度认可当自然人死亡时,其在本公司合法持有的股权可以继承。也就是说,要继承股权,首先要由公司的其他股东一致认可。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到工商行政部门填写股权变更申请书,将被继承人的姓名改为继承人的姓名。要带上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遗嘱或者是两者的亲属关系证明,还有股东大会关于该变更申请的认可书。
    3、修改公司的规章制度。
  • 255人看过2024-01-07
    1、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2、没有法律法规规定民营企业之间股权转让一定需要经过评估手续,但如果双方对股权的转让价格有分歧的话,除了进行资产评估之外似乎也找不到什么更好的确定股权价值、每股净值的好办法。
    3、不涉及国有或集体的有限公司的股东股权转让时并不需要审计或评估,其股权转让的对价是转让方和受让方参照公司资产(包括公司利润和未分配利润)等情况协商确定的
  • 333人看过2024-01-07
    1、法人换了起诉有用。公司是对外独立承担责任的,公司法人变更并不影响公司对原民事责任的承担。所以,依然可以以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159人看过2024-01-07
    1、公司法规定股权是股东作为出资的财产权;
    2、股权转让可以在股东之间全部或者部分转让;
    3、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需要经过半数股东同意;
    4、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等。
    5、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137人看过2024-01-07
    1、股东出资方式可以变更。
    2、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谋产权,一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相关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89人看过2024-01-07
    出资证明书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成立日期;
    (3)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4)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 453人看过2024-01-07
    新增股东入股一般是需要如下相关流程的:
    1、召开股东会,通过新增股东的决议,
    2、按照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办理入股手续。
    新增的股东入股可以采用出资货币或者非货币的方式入股;如果采用新股东受让原股东投资的方式,应当按照股权转让的手续办理。
  • 789人看过2024-01-07
    1、股东分配利润的原则是按照实收出资比例。
    2、全体股东通过出资协议、公司章程或者其他方式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不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3、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原则上按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红利。但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红利。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红利分配方式的,按照规定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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